2022年2月11日,双柏县发生一起2名学生假期随家长外出野炊时意外溺水身亡事故。
事故发生后,州委刘勇书记作出批示:双柏县要高度重视,安抚好家属,处理好善后,核查事故原因和责任,正确引导舆论,采取务实管用措施,坚决避免类似情况发生。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指导,举一反三,加强对学生及学生家长的安全教育。
自去年入冬以来,全州相继发生了学生因烤火导致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学生因心理问题坠河死亡、学生意外落水死亡等安全事故,事故均发生在校外,暴露出家长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监管责任缺失,学生识险避险能力不强,学校安全教育效果不明显,学生抗挫能力弱等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刘勇书记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力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州教育大会精神,切实增强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主动性,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层层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群防群治的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要清醒认识当前学校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入研判校园安全特点规律,始终绷紧校园安全这根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大力弘扬斗争精神,保持战斗状态,坚决守牢校园安全防线。要深刻汲取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教训,真正把学校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认真分析本辖区校园安全形势,制定完善工作预案,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隐患整改到位,扎实推进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工作,确保不发生影响稳定的校园安全事故和群体性安全事件。
二、对标职责任务,切实压紧压实校园安全责任
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对标各乡镇、各部门在加强校园安全风险防控方面的职责任务,切实扛稳压实校园安全责任,将可能对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影响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和风险隐患,纳入安全风险行业防控范畴,科学预防,系统应对,综合治理,坚决做到不留死角。各乡镇要将学校安全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和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参与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定期研究和及时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要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人、财、物方面的投入力度,为学校安全提供坚实保障。建立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判校园及周边安全形势,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着力推动问题解决。教育体育、公安、住建、交通、水务、卫健、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工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教育体育部门要全面掌握学校(含民办学校、幼儿园,下同)安全工作状况,加强对校园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督促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全面排查、限期整改校园内部安全隐患,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公安部门要加大对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依法打击侵害学校及师生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校园周边出租屋、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的管理,及时排查各种治安隐患,加大校园周边的巡逻管控力度和频次,严厉打击针对师生的抢劫、暴力伤害、敲诈勒索等侵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在校园周边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标识、标线、信号灯。强化上下学时段校园周边“高峰勤务”机制,做到“三见警”,健全完善“一校一警”工作制度,牵头组建“护学岗”。建立与交通运输部门联合整治的工作机制,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依法打击校园周边非法营运车辆搭载中小学生的行为。会同金融监管部门精准打击不良“校园贷”“套路贷”等违法行为。民政部门要协助公安、卫健等部门开展对校园周边精神病患者的管控、送医救治及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学生的救助保护工作。司法部门要指导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立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管理和使用制度,健全完善学校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配备管理工作机制,督促指导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定期到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保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服务,加强有顽疾青少年的道德和法治思想教育,协助政法机关、教育体育等部门加强专门学校建设,会同公安机关向学校派驻民警或者干部协助开展法治教育、学生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涉生涉校矛盾纠纷排查调解。财政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将公办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经费纳入一般公共预算,优先安排学校安全保障经费,保障合理支出。结合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加大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等投入,有力有序推进校园“三防”建设,整合资源统筹实施。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要指导学校做好校园及周边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与塌陷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法查处校园周边有噪声、粉尘、空气污染等影响教育教学的商业行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学校新建、改建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对在建工程内的深基坑、沟槽、水池等设立安全警示标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指导城管执法部门加大对校园周边流动商贩、违规设置占道设施等问题依法进行清理取缔。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通校公路、校园周边公路和学校附近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加强对提供学生集体用车服务运输企业的监管,与公安交警部门建立联合整治工作机制,依法打击校园周边非法营运行为,及时查处非法搭载学生的运营车辆。水务部门要做好江河、湖库、渠道等水域安全隐患排查,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域做到有警示标识标志、有安全防护设施、有日常巡查管护、有专门人员值守、有应急预案,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督促采砂业主及时回填采砂坑塘,消除安全隐患。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的管理,严禁在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经营歌厅、游戏厅、网吧,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等违法行为,依法取缔校园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无证摊点,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学校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根据季节传染病流行特点,确定疾病预防工作重点,指导学校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应急处置机制和报告制度,加强传染病、常见病、地方病的预防知识宣传,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应急管理部门要对校园安全基础设施进行综合监管,督促指导教育体育部门做好校园建筑物、危险化学品、消防设施、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护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依规处理涉及校园基础设施安全生产事故,指导学校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办法》《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管理办法》及《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做好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餐饮服务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食品经营户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场所,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校园及周边制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产品、“五毛”食品等违法行为。地震部门要配合学校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和地震科普知识讲座,指导学校修订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严格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指导学校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切实增强广大学生、教职员工和家长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技能。检察机关要推动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贯彻落实,加强与政法、公安机关和教育体育部门的配合,积极探索预防中小学生遭受性侵工作经验做法,全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政府、网络、司法”六位一体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格局,形成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预防学生遭受性侵的工作合力,采取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严防未成年人遭受性侵事件的发生,以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对潜在的违法犯罪分子形成震慑。联合教育体育、民政、妇联等部门依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督促家长切实履行法定监护人责任。消防救援部门要加强学校防火、灭火设施的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学校组织师生开展火灾自救逃生演练,配合教育体育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强化消防常识宣传教育。妇联组织要积极组织开展假期儿童关爱服务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参与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困境妇女儿童开展帮扶活动并解决实际困难。共青团组织要督促学校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活动,配合学校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思想品德、法治和安全防护教育,严格落实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各项措施,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组织和引导青少年学生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与校园及周边突出治安问题、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矛盾纠纷排查和整治化解工作。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经常深入中小学(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检查、指导,研究协调解决发现的安全管理问题。进一步压实相关站所和村(社区)的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各村、社区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上门走访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假期青少年安全教育特别是防溺水教育,尤其是突出对留守儿童、贫困儿童等重点人群宣传教育,督促广大家长切实履行未成年人子女的校外安全监管职责。
三、坚持源头防范,切实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扎实推进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行校园安全隐患清单化管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突出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环境治理、校舍安全、校园欺凌及校园暴力、上下学交通安全、防溺水安全、消防安全、学生心理健康安全、校园食品安全等重点内容,要密切关注重点人员动向,掌握校园周边性格孤僻、心理失衡、人际关系紧张、邻里纠纷突出、债务缠身、严重精神障碍、吸毒、扬言报复社会等人员动态,加强校园安全保卫与防范,严防社会矛盾引发学校安全事故,严防针对师生暴力事件的发生。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重大问题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校园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或督办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健全联动机制,切实提升应对校园突发事件能力和水平
各乡镇、各部门要健全应急值班、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建立校园突发事件快速联动机制,健全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校园突发事件,要按照应急响应级别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教育体育、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救援工作及善后处理,第一时间上报有关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突发事件依法有效处置、舆论有效引导管控、信息快速准确报送,防止舆论炒作。
五、依法责任认定,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
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教政法〔2019〕11号)、《楚雄州学校安全事故约谈实施办法(试行)》(楚教通〔2020〕47号)、《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建立校园安全事故(案件、事件)倒查分析工作机制的通知》(2020年9月28日印发)等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造成师生伤亡的安全事故,公安、教育体育、司法等部门要依法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学校及有关方面有责任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学校无责任的,要澄清事实、及时说明,避免由学校承担不应承担的责任。发生校园火灾、拥挤踩踏、传染病、食物中毒等较大伤亡事故或校园欺凌、暴力、性侵等影响恶劣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乡镇要建立“校闹”防范处置联动机制,对围堵校园、殴打侮辱教师、打砸学校财物等“校闹”行为,公安部门要及时坚决打击、惩处,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