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排除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2022年第一季度督查检查工作的通知》(楚安办明电〔2022〕3号)精神,2022年1月19日—20日,州政府第五督查组对姚安县安全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排除和市域治理现代化建设2022年第一季度工作进行了督查检查,共督查2个乡镇3家县级部门2村委会2户企业,填写《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督办通知单》1份,《安全生产综合督查记录表》9份,查出问题隐患22条,提出意见建议23条。为认真抓好督查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闭环,确保问题隐患清零,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将发现的问题隐患督办如下:
一、共性问题
(一)政治站位不高。部分乡镇和县级部门政治敏锐性不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安全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排除以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县、乡镇、村、组和企业“五级”安全生产责任未落实到位,未按照省州县要求及时安排并落实相关工作。
(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有差距。一是部分乡镇和部门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和“属地管理”的责任压得不紧不实,乡镇安委会(办)协调职能未充分发挥,安全监管不到位,隐患排查不严不细不实,导致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二是部分行业部门“三管三必须”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三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有差距。部分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认识不到位,安全经费投入不到位,教育培训不够、企业全员安全管理责任细化落实不够等问题普遍存在。有的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计划方案和“两个清单”仍未建立健全。
(三)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机动车保有量增长快,人、车、路矛盾突出,车辆超员、货车超载、摩托车违法违规问题突出,农村“两站两员”制度落实不到位,网约车、出租车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不完善,事故隐患点较多,交通事故隐患较大。
(四)未形成安全生产监管合力。主要表现在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不精,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协调不顺,安全生产档案收集管理不规范。
(五)隐患攻坚力度不够。部分乡镇和部门监管执法力量不足,专业性不强,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不全面,问题隐患整改未形成闭环。
二、具体问题
见附件(楚雄州安委办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排除和市域治理现代化建设2022年第一季度督查检查反馈问题隐患清单)。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把问题隐患整改作为当前主要工作抓紧抓实,确保问题隐患全部整改清零。各乡镇要全面认领存在问题和隐患,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县级行业部门要全面收集汇总此次督查检查发现的本行业领域问题隐患,及时督促指导乡镇和企业全面整改落实。
(二)坚持举一反三,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各乡镇和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举一反三,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监管责任,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消除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安全。
(三)强化跟踪督导,及时上报整改情况。请涉及的乡镇和县级部门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第五督查检查组的要求,督促指导有关企业和单位在规定时限内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逐项整改、逐项落实、逐项销号,全面消除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于2022年1月28日前上报县安委办。(联系人:张伟,联系电话/传真:0878-5713299,邮箱:yaxyjj@126.com)
附件:楚雄州安委办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排除和市域治理现代化建设2022年第一季度督查检查反馈问题隐患清单
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21日
楚雄州安委办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排除和市域治理现代化建设2022年第一季度督查检查反馈问题隐患清单
序号 |
行业/乡镇/部门 |
单位名称 |
查出问题 |
整改意见和建议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1 |
栋川镇人民政府 |
栋川镇人民政府 |
1.栋川镇人民政府未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行业专项方案内容缺失,工作流于形式,未按要求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两个清单”内容缺失,未见道路交通、烟花爆竹、消防安全、城镇燃气等其他领域专项行动隐患排查问题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内容。 2.栋川镇人民政府未制定安全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排除工作方案,排查范围不全面、成效不明显,未将相关责任细化落实到各站所和各村委会。 3.栋川镇人民政府未制定关于岁末年初和重点时段关于自然灾害、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的相关工作方案,班子领导未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
1.建议镇政府根据实际修改完善(栋政发〔2020〕47号)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细化行业专项方案,压实辖区内各站所和村委会责任,镇政府的“两个清单”内容要根据开展专项整治以来的隐患排查情况尽快补齐短板。 2.建议镇政府要根据《楚雄州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排除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督查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尽快制定符合乡镇实际的工作方案,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大起底、大排查、大排除工作落在实处。 3.建议镇政府尽快在春节前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岁末年初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灾减灾工作,对相关重点工再做细化部署。 |
栋川镇人民政府 |
刘 海 |
2 |
姚安县栋川镇北街社区 |
4.栋川镇北街社区未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工作未落实到实处,未按要求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缺乏“两个清单”台账资料,未见道路交通、烟花爆竹、消防安全、城镇燃气等其他领域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检查记录。 5.栋川镇北街社区未制定安全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排除工作方案,对安全风险排查范围不清楚,大起底、大排查、大排除工作未按要求开展。 |
4.建议北街社区根据镇政府(栋政发〔2020〕47号)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制定工作方案,压实责任,要根据开展三年专项整治以来的隐患排查情况尽快建立“两个清单”。 5.建议北街社区尽快按县政府、镇政府要求根据实际制定符合社区实际的工作方案,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大起底、大排查、大排除工作落在实处。 |
|||
3 |
姚安县栋川镇清河社区 |
6.栋川镇清河社区未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未按要求将社区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情况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 |
6.建议清河社区根据镇政府(栋政发〔2020〕47号)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制定工作方案,压实责任,要根据开展三年专项整治以来的隐患排查情况尽快建立“两个清单”。 |
|||
4 |
太平镇人民政府 |
太平镇人民政府 |
7.太平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隐患问题清单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内容不全,未见道路交通、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等专项行动隐患排查问题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内容,与相关站所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未形成联防联治机制。 8.太平镇人民政府安全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排除工作落实不到位,排查范围不全面、成效不明显,未将相关责任细化落实到各站所和各村委会。 9.未见镇人民政府制定关于岁末年初和重点时段关于自然灾害、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的相关工作方案。 |
7.建议镇政府根据(太发〔2020〕41号)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压实各站所和村委会责任,镇政府的“两个清单”内容要对照7个专项方案进行统一汇总。 8.建议镇政府要根据《楚雄州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排除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督查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针对乡镇实际,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大起底、大排查、大排除工作落在实处。 9.建议镇政府在春节前根据实际制定下发岁末年初等重点时段关于自然灾害、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的工作安排,对相关重点工再做细化强调。 |
太平镇人民政府 |
钟欣妤 |
5 |
楚雄公路局姚安分局 |
楚雄公路局姚安分局 |
10.未根据楚雄公路局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细化制定符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的专项方案,“两个清单”中的隐患问题清单未严格按要求进行梳理分类建档。 11.未制定本部门安全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排除工作方案,未将道路运输安全风险排查责任分解落实到所属部门和站所。 |
10.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按照楚雄公路局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地区实际细化分局工作任务,“两个清单”内容要根据开展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以来的隐患排查情况尽快补齐短板。 11.要根据《楚雄州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排除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督查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尽快制定符合本部门实际的工作方案,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大起底、大排查、大排除工作落在实处。 12.要深刻汲取姚安“1.05”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在春节前专题召开班子会议研究春运等重点时段的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对相关重点工再做细化部署。 |
楚雄公路局姚安分局 |
武良平 |
6 |
姚安县交通运输局 |
姚安县交通运输局 |
12.“两个清单”的隐患问题清单中对一般隐患整改的时限过长,未针对隐患整改的难易情况进行分类分时,所有隐患列明的整改时限统一,导致整改工作进展缓慢。 13.安全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排除工作方案不够细化,未将相关工作责任压实到各乡镇站所。 |
13.要重新梳理“两个清单”内容,要根据实际整改的难易程度和轻重缓急情况尽快分类分时制定整改方案和时限。 14.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安全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排除工作方案,压实相关乡镇站所工作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大起底、大排查、大排除工作落在实处。 |
姚安县交通运输局 |
马 驰 |
7 |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4.未按照要求组织监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 15.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不全面。 |
15.按照要求组织监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 16.立即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杨文昌 |
8 |
非煤矿山 |
姚安县飞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16.企业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隐患问题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混淆,“两个清单”未分开建立。 17.企业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专题方案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题方案不符合企业实际,缺乏有效内容。 18.企业未组织员工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 19.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综合预案已过期,未重新进行修订。 20.企业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排除工作不深入,流于形式。 |
17.建议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问题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分开建立。 18.建议立即根据企业实际,重新制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专题方案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题方案和其它分项方案。 19.建议企业近日内立即组织全体员工专题学习新《安全生产法》。 20.建议企业立即根据企业实际和新导则重新修订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 21.建议企业根据《楚雄州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排除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督查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大起底、大排查、大排除工作落在实处。 |
姚安县应急管理局 |
刘永健 |
9 |
城镇燃气 |
姚安县华燃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21.未结合燃气企业安全主体职责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没有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及隐患整治措施清单; 22.没有按照要求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
22.要结合燃气企业安全主体职责要求立即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及隐患整治措施清单,认真整改存在问题隐患; 23.按照相关要求立即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杨文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