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根据该决定进行修改并重新公布,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为法律施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执法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学习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新《安全生产法》的公布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方向又迈进一大步。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新《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创新工作机制,对于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管、强化责任追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全县各乡镇、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抓好法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二、采取多种形式,掀起学习宣传热潮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具体安排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与整体工作统筹协调推进。要将新《安全生产法》作为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和宣传标语、横幅、电子广告牌、专题展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普及安全生产防范知识,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意识,提升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全社会更加关注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法制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工作,把认真学习宣传新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与整体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县安委办将各有关部门和企业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培训和宣贯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同时将适时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工作进行检查。
(二)明确工作措施。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制定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的工作方案,细化宣传要点,明确责任分工,健全保障措施,切实把各项宣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
(三)提前谋划、精心准备。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紧密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提前谋划,精心准备,搞好结合,确保层层推进、项项落实,切实增强宣传贯彻工作的实效性。
《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和宣传贯彻执行情况统计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乡镇通过pdf格式电子文档报送邮箱,县级部门通过纸质材料报送同时报送邮箱(附学习情况图片不少于1张),于2021年12月20日报县应急局,联系人:郁海,联系电话:13508856231,邮箱:721201249@qq.com。
附件:姚安县《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执行情况统计表
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
姚安县《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执行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活动内容 |
数 量 |
发放公开信 |
封 |
发放宣传资料 |
份 |
举办宣传活动 |
场(次) |
培训人员 |
党委政府领导干部 人 |
有关部门人员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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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管监察人员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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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三类”人员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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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全生产法执行情况 |
处罚 起,罚款金额 元。 |
行政强制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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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政府部门: 家,企业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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