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州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相关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扎实做好全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推进防灾减灾工作稳步发展。按照县人民政府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21年上半年安全生产暨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综合督查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1年5月26日至6月15日。
二、督查范围和内容
(一)督查范围
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体育局,全县9个乡镇。
(二)督查内容
1.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情况。重点督查检查方案是否结合实际;企业、乡镇和部门“两个清单”是否建立,分析“两个清单”数量偏少的原因;研究部署工作开展情况;企业、乡镇和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宣传工作情况;安全生产工作相关台账是否建立健全。
2.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重点企业、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旅游安全、特种设备、校园安全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得到落实;对各级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是否进行整改;是否存在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安全管理台账是否健全。
3.在建重点工程:重点检查企业台账、日志是否完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履行安全职责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存在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是否组织治理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高空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部分项目工程等存在的安全隐患。
4.校园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学校消防、道路交通、食品卫生安全和日常各类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5.安全度汛情况:已建、在建水库、坝塘、堤防、河道、城镇防洪排涝等涉水工程设施防汛准备工作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1)水库、坝塘、尾矿坝等各类已建水利工程防汛安全责任制、抢险队伍、抢险物资落实情况。重点是水库“三个责任人”“三个重点环节”落实情况,水库汛限水位设定、度汛计划、蓄水计划、抢险应急预案、预警预报方案、调度运用方案修订批复报备等情况。针对水库明确调度权限、开展演练等情况。(2)各类在建涉水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与落实,安全生产方案、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程施工安全度汛方案(计划)制定情况,施工和生产作业场所安全防护等落实情况。重点是在建河库连通工程、小坝塘工程、滇中引水工程、公路交通工程(干线、桥梁)。(3)山洪灾害防御责任制落实、站点设备运行、群策群防体系建设、演练等情况,乡镇、村级(自然村)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修订批复报备等情况。(4)河道行洪安全检查,重点河道安全行洪和重点工程对河道行洪影响落实情况,包括河道通畅(拦河围堰是否拆除、清淤除障)、闸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控制闸是否检修)等。(5)县城、光禄、弥兴、前场集镇防洪排涝准备情况,重点检查排涝责任制落实情况,城镇排涝设施清淤除障(城镇中心主要行洪河道是否清障,下水道是否进行清淤),排涝设施安全运行等情况。县城防洪应急预案修订批复报备情况。
6.地震安全监管情况。重点督查检查全县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地震紧急疏散等措施落实情况。
7.地质灾害。重点检查督查:(1)各乡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是否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是否明确,乡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挂点联系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度是否落实挂点领导工作职责是否明确,是否按要求编制方案、预案。(2)是否与责任人签订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书,乡镇人民政府是否与村委会、监测员签订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书,是否全面落实监测预防责任制。(3)所抽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是否设置监测标志,监测标志设置是否合理。是否按要求开展应急演练,受威胁群众是否熟悉预警信号、避险线路及避险地点。是否粘贴警示标志标识牌是否设立或更新,(4)是否召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和汛期值班工作,是否按要求开展宣传培训工作。(5)乡村两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是否健全,监测人员是否在岗,监测记录是否规范完整。(6)危险程度高、治理难度大、搬迁可行性不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是否采取了“投亲靠友、帐篷转移、工棚躲避”等措施进行临时避让。各乡镇开展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的工作情况。(7)“两卡”和“两书”发放情况。(8)乡镇挂点领导和自然资源局(所)汛前地质灾害巡查情况。(9)包干单位巡查、检查情况。(10)防治经费落实情况。应急队伍建立及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三、督查检查分组
第一组:负责督查县级有关部门
组 长:王子健 县安委办副主任、应急局副局长
成 员:高晓鸿 县地震局副局长
杜勇为 县交通运输局法规股工作人员
周 霞 县应急管理局水旱地震地质灾害管理股负责人
联络员:周 霞
第二组:负责督查栋川镇、太平镇
组 长:雷 勇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谭立贵 县防汛办工作人员
杨翕策 县交通运输局安全法规股股长
郁 海 县应急局工作人员
联络员:郁 海
由县自然资源局安排派车。
第三组:负责督查弥兴镇、官屯镇、大河口乡
组 长:董兴茂 县水务局副局长
成 员:赵鸿昌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徐晨东 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督股工作人员
许田华 县应急局灾害救助和物资保障股股长
联络员:许田华
由县水务局安排派车。
第四组:负责督查光禄镇、左门乡
组 长:张家云 县安委办副主任、应急局副局长
成 员:陈鹏宇 县运政管理所所长
赵 飞 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督股工作人员
朱毓嵩 县水务局监督股负责人
何光辉 县地震局驾驶员
联络员:赵 飞
由县地震局负责安排派车。
第五组:负责督查前场镇、适中乡
组 长:雷 轩 县安委办副主任、应急局副局长
成 员:陈连福 县自然资源局矿管股股长
高慧荣 县水务局防汛办工作人员
李开铨 县应急局非煤矿山股股长
联络员:李开铨
由县应急管理局安排派车。
四、有关要求
(一)把握重点。各督查检查组具体开展督查检查时间由组长自行确定,每个督查检查组要把握检查督查重点、关键环节和相关台账。
(二)严守纪律。督查组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自身安全防护,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实施办法,严格执行督查检查各项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三)加强协调。各督查组要严格按照督查检查内容,坚持问题导向,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向主管部门交办,并督促部门乡镇抓好整改落实。
督查检查完成后,请各组联络员于2021年6月20日前将督查检查情况汇报材料(含附件1附件2)纸质和电子文档报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人:张伟,联系电话/传真:5713299,电子邮箱yaxyjj@126.com。
附件:1.安全生产综合督查记录表
2.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督办通知单
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姚安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
附件1
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督办通知单
: 2021年 月 日至 日,由县安委办组织的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第 督查组,对你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现场督促检查,填写《安全生产综合督查记录表》 份,共 页,查出的隐患和问题 条,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条(表格附后)。请认真落实整改,整改情况请于2021年 月 日前报县安委办。 |
督查组签字 |
组长: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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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收(盖章): 签收人: 签收时间: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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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安全生产综合督查记录表
查出的主要隐患和问题(第 页,共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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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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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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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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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出的主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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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意见 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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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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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签字 |
组长: 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