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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 安全生产工作清单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应急管理局 | 访问量:9436 | 发布时间: 2021/4/25 11:11:58
各乡镇安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清单”,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4月25日              


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清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及要求,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结合贯彻落实《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清单的通知》(云安〔2021〕2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立项督查的通知》(楚政通〔2021〕4号)和《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2021年楚雄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立项督查的通知》精神,制定《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本清单是2021年度安全生产的工作重点,请各县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一、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及时组织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全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国务院安委会、国家相关部委以及省州县党委政府、姚安县安委会有关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狠抓工作落实。(姚安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二)党委(党组)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1次集体学习,专题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典型事故案例等;办公会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根据《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县级有关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姚安字〔2020〕3号)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制定完善覆盖机关所有领导和所有科股室(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四)推动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把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把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履职不认真、问题严重的政府和部门,采取告诫提醒、警示约谈、通报专报等方式,督促落实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县安委办、县发展改革局、县统计局、县委组织部等分工负责)

二、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

(一)强化清单化任务管理和挂图作战工作机制,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挂图作战任务清单》,明确各单位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限,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推动各地和相关部门以解决突出、共性、深层次问题为着力点,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县安委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采取“周调度”“月通报”“季督办”方式,推动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以“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标准,建立高水平、高质量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县安委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三)坚持条块结合,发挥有关部门专业优势和牵头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形成治理合力。完善专班工作机制,定期调度通报,加强工作推动。派出工作组开展实地调研和督查检查,推动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化解存量和增量风险。(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四)针对庆祝建党100周年、COP15等重大活动和岁末年初、全国两会及国庆节等关键节点,针对性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建立健全重点时段安全生产调度制度,切实推动安全防范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地。(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五)认真整改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州安委会考核巡查、专项督查、明查暗访等反馈问题,汲取重特大事故和典型事故教训,针对暴露出的突出矛盾问题,举一反三查找制度漏洞和监管不足,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针对性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三、深化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一)推动各地按照分级属地原则,明确本地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推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认真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县应急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推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两客一危”、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铁路运输、文化和旅游、水利、电力、学校、医院等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完成以“两台账、一图、一栏、一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台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安全风险四色分布图、安全风险告知栏和岗位告知卡)为重点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任务。(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总结经验做法,特别是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规范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报告工作。(县安委办牵头负责)

四、突出防控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

(一)加强危险化学品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开展重大危险源集中检查督导指导。强化硝化等高危工艺、硝酸铵等特别管控危化品、LNG、油气储存设施、精细化工等风险管控,全面启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四区分离”改造,深化危化品企业整治提升,落实“一园一策”“一企一策”。构建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长效机制。深化油气储存和长输管道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快实施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控预警系统建设,深化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强化烟花爆竹流通监督管控。(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公安局、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严厉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行为,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动态监管责任,深入推进“两客一危一货”以及“百吨王”、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治理,严查“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以及货车“大吨小标”、违法载人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改装货车、变型拖拉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常压罐车等行为。多措并举强化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三)紧盯高速公路、高铁、桥梁隧道、水利电力等大型工程,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行为。加强燃气、污水管网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维护安全。扎实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为酒店、饭店、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以及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滇中引水建设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四)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全面实行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加强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治理督办,建立完善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企业和城中村、“四名一文一传”(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文物保护单位、传统村落)、“多合一”等重点场所,以及电动自行车、彩钢板等突出风险,分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统筹开展农村地区火灾隐患治理。(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民族宗教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以钢铁、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以及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强化工贸企业安全隐患整治;深入实施三级巡查四级预警机制,健全完善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基础数据库;动态消除钢铁、铝加工、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等行业领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县应急局负责)。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组织开展起重机械、危险化学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等专项排查整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六)推动各地全面排查农村道路、桥梁、建筑等存量安全风险隐患,认真研究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和燃气下乡、农村电网建设等可能带来的增量安全风险,着力防范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切实加强县乡村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基础工程、重大设施等建设,以安全发展加快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分工负责)

五、推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一)将安全生产重点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印发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及其相关子规划,推动出台交通运输、道路交通、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发展专项规划。(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等分工负责)

(二)推动加快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应急局分工负责)。深入推进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加快提升城乡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和水平,完善并发挥全省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作用。(县应急局等分工负责)

(三)严格化工园区认定和新建化工项目准入,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和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严格控制涉及剧毒气体及具有爆炸危险性的建设项目,严防淘汰落后产能转移落地,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应急局分工负责)。2021年底,淘汰地下矿山采用干式制动的无轨胶轮车或者改装车辆运输人员、炸药、油料等落后工艺设备。(县应急局负责)

(四)持续推进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农村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分工负责)。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城市地下老旧管网改造(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因地制宜强化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分工负责)。

(五)以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创建工作为抓手,强化示范引领,推动各地加强城市安全源头管理、健全城市安全防控机制、提升城市安全监管效能、强化城市安全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城市安全发展水平。推动出台《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县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活动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根据中央宣传部和应急部统一部署,在全县范围集中组织观看“生命重如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县委宣传部、县应急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深入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全国“119”消防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不断创新“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以及公路水运工程、农机、渔业、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平安示范建设形式,努力构建“大宣传”格局。(县委宣传部、县应急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消防救援支队、县总工会、团县委等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三)研究出台我县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方案,持续推动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走深走实。推动建立农村安全宣传有组织体系、有展示窗口、有便民册子、有广播设施等“四有”工作机制。指导做好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评价管理工作。(县委宣传部、县应急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总工会、县妇联等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四)整合已有宣传教育资源,试点支持建设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借助各级各类媒体和网站平台,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统筹做好突发性灾害事故应急科普应对和日常安全知识普及,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县应急局牵头负责)

(五)建立完善明查暗访工作常态化新闻报道机制,推动各地、有关部门加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的曝光力度。(县应急局会同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七、严格安全监管措施

(一)推动各级政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推动将未与县政府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列入非实地考评单位。探索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一票否决”制度。(县安委办牵头)

(二)推广完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机制。(县应急局牵头)

(三)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制度,加强日常执法和事故调查中的案件移送与法律监督,完善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依法严惩严办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县应急局牵头)

(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强化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公开,有效治理违法失信企业。对于该列入而没有列入的,予以通报并追究责任,切实防止执行不坚决、难过人情关的问题。(县应急局牵头)

(五)严格落实对较大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全程监督事故调查处理,凡未做到“四不放过”、不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一律不予审核通过,不予批复结案。(县安委办牵头)

(六)深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及其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加快建立安责险信息化管理平台,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县应急局牵头会同县财政局分工负责)

(七)依法依规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强化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公开,有效治理违法失信企业。(县应急局牵头会同县发展改革局等分工负责)

(八)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探索建立企业风险管控与行政审批换证挂钩制度,严格执行高风险化工项目以及油气、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高危企业有关准入条件。(县应急局牵头)

(九)全面推行分级分类执法,强化专项执法,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力争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率100%,执法管理系统使用率100%,问题隐患整改率100%。(县应急局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