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于2021年1月29日收到《姚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姚安县程金武燃器具经营部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的请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规定,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经县安委办研究,对姚安县程金武燃器具经营部重大火灾隐患提出以下督办意见:
一、请姚安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相关要求,及时制定隐患整改方案,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细化隐患整改措施,督促企业开展好该重大隐患督促整改工作。
二、请将整改落实和工作情况于2021年9月16日前报县安委办。联系人:张伟,联系电话:08785713299,邮箱:yaxyjj@126.com。
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