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职能职责有相应调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提高应对自然灾害救助处置能力,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共建共治共享“平安姚安”,构建和谐美好社会需要,依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2019年3月2日修正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83号)《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楚雄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姚安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姚安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姚府明电〔2019〕7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重新修编的《姚安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于2021年1月30日前将意见建议(加盖公章)书面反馈至县应急管理局。
电话(传真):0878-5713299
电子邮箱:yaxyjj@126.com
姚安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姚安县应急管理局 代章)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