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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姚安县飞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老街子铅矿10万t/a地下采矿工程项目试生产运行的请示》的批复
来源: 姚安县应急管理局 | 访问量:9679 | 发布时间: 2020/9/30 9:16:22


姚安县飞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于2020年9月28日上报的《姚安县飞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老街子铅矿10万t/a地下采矿工程项目试生产请示》已收悉,经局务会讨论,现批复如下: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38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15〕17号)和《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细则》(姚政发〔2015〕11号)、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姚政办通〔2016〕54号)精神,姚安县飞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老街子铅矿属于我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中“四个一批”的达标保留类企业,企业按照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要求办理了相关手续。

姚安飞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老街子铅矿于2017年9月25日取得楚雄彝族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证号:(楚)FM安许证字〔2019〕053;有效期为2017年9月25日至2020年9月24日。该企业在2018年核查时发现采矿权范围内涉及自然保护区,即楚雄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与矿区有部分区域重叠。根据现相关规定,采矿权必须避让自然保护区。矿山于2019年3月19日取得了缩减面积后新的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号为:C5300002010123210112735,采矿权人为姚安县飞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开采矿种为铅矿、银矿,采矿证有效期自2019年3月19日至2021年3月19日,采矿证面积为0.4129km2,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为10万t/a,发证机关为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矿区范围变更后,姚安飞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云南屹冶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设计了《姚安县飞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老街子铅矿10万ta地下采矿工程安全设施设计》(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2020年9月25日,楚雄州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组会同姚安县应急管理局对云南屹冶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设计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审查,专家组同意通过《安全设施设计》。2020年9月28日,姚安县飞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向楚雄州应急管理局报送了《云南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批书》,州应急管理局经办人审查意见建议批准《安全设施设计》,州应急管理局审批意见同意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

根据专家组对《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及州应急管理局的审查、审批意见。同意姚安县飞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老街子铅矿10万t/a地下采矿工程项目试生产运行六个月,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至2021年3月30日。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你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建设,加强建设期间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确保安全。在建设过程中发生变更或在建设期间重新设计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报原批准部门审查同意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施工建设。

二、你单位要严格按照《矿山安全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安全“三同时”手续,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生产。


姚安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