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 楚雄州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第二次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综合督查检查的通知》(楚安明电〔2020〕5号)精神,2020年5月19日,州安委会第七督查组对我县在建重点水利工程和引水隧道施工进行综合督查检查,共查出问题和隐患8项,提出整改措施10项。为切实抓好隐患和问题的整改,经县安委办认真梳理,形成问题和隐患整改清单,请按照州综合督查组和县安委办的要求,对照问题和隐患清单查找自身不足,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在做好自身问题整改的同时,督促企业认真抓好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
整改工作情况请于2020年6月5日前及时上报县安委办。(联系人:张伟、朱云,联系电话/传真:5713299,邮箱:yaxyjj@126.com)。
附件:姚安县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督查检查问题和隐患督办清单
姚安县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督查检查问题和隐患督办清单
序号 |
行业 (领域) |
单位名称 |
查出问题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整改时限 |
1 |
在建工程(水利) |
滇中引水2标万家暗涵工程 |
1.隧洞内人车管理不规范,存在隐患; 2.施工区域个别地段用电不规范,存在隐患; 3.设备加工场地管理不规范,存在隐患; 4.施工便道占用红梅水库溢洪道,存在安全隐患; 5.施工场地在森林区内,存在火灾隐患; 6.危险地段安全警示牌不足。 |
县水务局 |
刘赋 |
2020年6月5日 |
2 |
在建工程(水利) |
姚安县河库联通工程(龙鼻子)项目指挥部 |
7.场地安全警示牌不足; 8.进入场区人车管理不规范。 |
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