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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暨2019年工作计划
来源: 姚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访问量:13529 | 发布时间: 2019/1/23 8:37:15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州安监局的指导帮助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全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强化红线意识,创新综合监管模式,重抓预防治本,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加强依法监管,严格安全准入,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努力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促进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情况

我县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坚持不懈、敢于担当、迎难而上的精神状态来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从讲政治、促发展、保安全的大局出发,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强化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严格依法监管,狠抓措施落实,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2018年1—12月,全县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四项指标”与去年同期相比,总体呈“两降两升”的趋势。即:事故起数、直接经济损失下降,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上升。共发生各类事故21起,死亡5人,受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12.83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性事故3起,死亡3人,受伤1人。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2起,下降8.7%,死亡人数增加3人,上升150%,受伤人数增加2人,直接经济损失下降8.23万元,下降39.1%。农业机械、学校、医院、特种设备、通讯、气象等行业未接到安全责任伤亡事故报告;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总体来看,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道路交通和建筑施工领域事故呈上升趋势。结合近期全国各地相继发生了多起交通、消防、矿山、煤矿、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地质灾害领域安全事故,血的教训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安全生产永远在路上,需要我们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全面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县人民政府县长与各位副县长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严格把“一岗双责”、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其他领导共同抓的行政责任体系落到实处。县政府与9个乡镇31个安委会成员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县级部门及各镇与企事业单位,重点工程项目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切实把领导责任、政府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实行人人肩上有责任,人人肩上有担子,把安全生产齐抓共管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分析研究,及时安排部署。组织县级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和工业园区参加了全国、全省和全州的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同时组织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全国、全省和全州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县安全生产工作。1月31日、5月18日7月26日11月16日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暨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安委全体会议,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出席会议,对全县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估,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县人民政府分别于3月30日、6月22日、11月05日、11月30日、12月14日召开了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5、17、21、22、23次常务会议,5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统一的安排部署;7月1日、12月20日召开了十三届县委第39、46次常委会会议,客观评价了我县安全生产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二)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安全生产“1+7”专项治理效果显著

我县“1+7”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涉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4个行业领域的5个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在实际工作中,县人民政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县乡党政主要领导经常亲自深入工业园区、建筑施工、非煤矿山、企业等开展安全检查,县级涉及的5个牵头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对标对表,围绕“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四个一批”“五个一律”工作目标,突出惩戒、通报、曝光打非治违重点,切实抓好专项整治行动,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非煤矿山方面:国土、安监密切配合,以非煤矿山转型升级为契机,对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足、隐患较多、越界开采、高陡边坡、掏采的企业严厉整治处罚。积极开展打非治违活动,对无证开采、盗采行为进行惩处。加大非煤矿山预防性执法和日常监管监察力度,及时开展汛期尾矿库安全检查,加大当点性暴雨、持续降雨时段的尾矿库安全予警察防范。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共查处各类安全隐患280项,整改完成280项,整改率为100﹪。实施行政处罚19起,没收违法所得15.99万元,罚款10.75万元,其中:由县国土资源局实施行政执法案件7起,没收违法所得15.99万元,罚款1.9万元,县安监局实施行政执法案件10起,罚款8.85万元。

危险化学品方面(烟花爆竹):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按照2018年执法检查计划,共开展执法检查4批次,全县共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67次,下达现场检查记录67份,共排查出一般安全隐患311项,整改完成311项,整改率为100%,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4份,限期整改隐患36项,整改率为100%,处罚违法经营烟花爆竹案件1起,罚款0.6万元,处罚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案件8起,没收违法烟花爆竹制品26箱。督促1家新建加油站达到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已通过专家组评审,正在整改专家现场检查提出的隐患8项,主动邀请州局危化科领导对2家存在安全隐患加油站进行检查排查,要求乡镇每个月检查一次,共检查63批次。开展了全县危化企业集中应急演练,13户企业80多人次参加演练。邀请省疾控中心专家对全县企业开展了一次职业健康培训,53户企业共100多名企业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州局职安科领导对2户存在职业危害企业进行检查,对2户职业健康制度不落实的企业进行查处。细化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对日常使用危险化学品用量小的学校、污水处理厂、医院、自来水公司等企业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管责任。

交通安全方面:一是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促发展”的总目标,以“百日专项行动”为契机,组织公安、交通、交警、运政、农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路面管控巡查力度,设置堵卡点,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酒驾、醉驾、毒驾、疲劳驾驶、“两客一危车辆”、农用车、三轮车非法载客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对交通违法行为打击、查处、惩戒、曝光,全县形成严管、严控、严查、严罚高压态势。认真落实路长制,针对冬节吃杀猪饭、各种宴请增多、交通安全风险增高的实际,把“一帮一”“一盯一”落到实处,通过频繁警示提醒、气象预警预报、路面巡查,增强驾驶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2018年,共受理交通违法刑事案件50起,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件41起,共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5起,侦破5起,肇事逃逸侦破率为100%;办理醉酒驾驶案件41起。共取缔各类违法22413人次,处罚22413人次,其中,公路客运车辆超员3起,查获饮酒后驾驶17人,拘留30人。严厉打击城区改装摩托车排气管飚车违法行为,责令更换排气管20余辆,提高人民群众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满意度。处理异地交通违法800余起,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赢得了社会的一致好评,取得良好的整治效果。二是认真实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开展无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乡镇创建活动,实施生命线防护工程建设、乡村公路改造拓宽、增设防护墙、增设安全警示标识等措施,对各工程建设指挥部、客运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公路施工现场进行适时监督,检查了施工现场、县道公路、运输企业等。(1)政府挂牌督办方面。投资675682.98元,完成了州人民政府挂牌督办事项—K4+378m至K6+951m重大隐患的整治工作,共建设安全生产防护工程波形护栏2564M,轮廓标643块;完成了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事项共4项。(2)在建交通工程项目安全方面。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先后出动50余人次,对全县在建交通工程项目共6个施工工地,每月至少2次以上安全排查整治,发现安全隐患90余项,现场整改90余次,下发整改通知单80余份,并督促全部完成整改。(3)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方面。由县安监局、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县运政管理所组织联合检查组,对3户客运企业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共组织检查组20余个,开展道路运输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检查活动90余场次,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90余处,检查营运车辆150余台次,发出整改通知书150余份,打击违法违规行为92起,处罚罚款2.89万元。有效地维护了我县正常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交通事故高发的态势得到有效遏制,全县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方面:一是强化建筑施工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对楚姚高速公路姚安段桥、涵、隧控制性工程和弃土场、取土场,扶贫统建点,龙鼻子引水工程,滇中引水工程,乡村公路硬化工程、房地产项目、扶贫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等重点在建工程进行整治,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现场检查,对隐患较大、安全措施不到位、现场管理不规范、安全警示标识标牌缺失的建设工程坚决停工整顿,坚持进度服从安全的要求,杜绝赶工期、赶进度、违规施工行为。结合重大节假日安全生产形势认真组织开展节日前质量安全综合检查,累计综合检查12次,发现并督促企业当场排除一般隐患323项,当场无法整改的下发了限期整改书面通知48份,停工整改5项,整改率100%。发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3份。二是深化城镇燃气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开展了城市燃气、液化气安全专项整治,对无证经营的华燃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责令停产,4次对宏兴液化气储备站进行检查,对液化气运输不规范等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整改。

2.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消防安全方面:紧紧围绕《楚雄州2018年度县市人民政府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的要求,着力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全面提升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水平,突出电气火灾,人员密集场所,小火亡人,公共消防设施、文化旅游景点,冬春火灾防控等重点,共检查社会单位1950家,排查火灾隐患4876处,整改4876处,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834份,下发处罚决定书31份,罚款115650元,查封15家;消防队伍共接警6起,出动6次(含增援),出动消防车14辆次,消防人员73人次,疏散人员1人,抢救财产价值1.6万元;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全县火灾形势较为平稳。

校园安全方面:一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教育系统149所学校《安全稳定责任书》和《一岗双责责任书》签订全覆盖。二是安全工作宣传教育常抓不懈。结合安全生产“七进”活动,广泛开展了安全知识进课堂、进课表、进师生活动。三是以食品卫生安全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汛期安全、节假日安全等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同时认真开展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年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10次,整改安全隐患65条。四是强化应急值班和演练工作。认真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不断深化应急值守工作。全县教育系统以开展“校园安全周”活动为契机,共开展全校性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192场次,组织学生观看防灾减灾图片展览或应急避险演练专题片146场次,开展预防溺水事故、防地震、防火灾、防踩踏、防范外来侵害的专题教育活动共96场次,开展各类应急疏散演练320场次。

特种设备管理方面:一是抓住监督管理重点,强化企业责任,认真组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自改自查,共督促86家单位开展安全隐患自检自查,其中特种设备使用单位56家、自查特种设备98台,排查隐患问题3项,已整改2项。二是集中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70人(次),执法车辆25辆(次),检查126家,其中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53家,检查特种设备80台(件),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4份,现场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农机安全方面:按照县安委办的要求,全县共排查出农机安全生产隐患59件,其中脱检拖拉机43台,无证驾驶人员16人。通过发放补检通知书和督促参加培训考证告知书,现已补检6台,其它37台由于机主外出打工,加之车况太差,本人不愿继续经营,已发出办理报废注销告知书督促办理注销手续。无证驾驶人员已参加培训考到驾驶证13人,另外3人已经报名等待培训取证。同时认真开展上路执法检查行动,在“六项行动”工作期间,共组织23人参与上路执法检查,共检查拖拉机362台,微耕机41台,纠正违法行为16起。

景区旅游安全方面:以龙华寺、光禄古镇、德丰寺景区旅游安全为重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化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电影事业管理站、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中心、体育馆,广播电视、文化市场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落实州政府殷海琼副州长、县政府刘剑梅副县长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以龙华寺、光禄古镇、德丰寺为主的景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同时通过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组织了共6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成立检查组3个,共检查单位、行业场所共计42家(次)。

(三)继续巩固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建设成果

县安委办印发了《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建设的通知》等文件,切实加强大检查长效机制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加大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网络填报工作力度,把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建设贯穿于日常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县安委办要求开展自查和网上填报工作。全县纳入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监管系统的企业共64户,其中:已停产企业14户,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50户。截至6月底,我县54户企业均完成了自查、网上填报和一企一标备案工作。2018年1—12月,企业在自查过程中,共排查出隐患3843项,已完成整改3843项,整改率100%。政府部门开展部门专项督查,共查出隐患204项,全部完成了整改;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实施专家检查,共发现隐患25条,完成整改25条;由县安委办组织实施综合督查,共查出隐患91条,整改91条。通过企业自查、专家问诊、部门检查和政府综合督查等多种方式,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了2018年安全形势平稳运行。

(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不断推进

紧紧围绕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目标任务,通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达标保留6座,目标完成率100%;改造升级完成14座,目标完成率100%;整合重组2座,目标完成率100%;淘汰关闭12座,目标完成率120%,下一步将继续加大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力度,努力完成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后续扫尾工作。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成效显著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规定》《意见》精神。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切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同时按照省州《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文件的通知》要求,认真制定全县《中共姚安县委  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组织好全县的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同时,由县安监局、组织部联合发文,号召全县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进一步加强安全地方各级党政领导的责任体系建设。

二是不断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县安委办3次分别组织召开全县企业负责人及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县76家企业负责人,24户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3次召开3家客运企业、驾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会议;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各1500册,下发各企业,村社区(居委会),提供群众学习;制作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光碟,全县巡回播放宣传;县广播电视台对春节烟花爆竹市场整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危化品、建筑施工专项整治等进行跟踪报道,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曝光;多形式开展安全生产七进活动,全面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增强企业、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法律法规意识。全县紧紧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主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共27600余份,制作展板46块,宣传标语65条,各部门共117人参加了宣传活动,出去宣传车2辆,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引导公众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转化为强烈的自觉意识和自觉行动,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六)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有力

一是切实加强“五一”节期间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州安委办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县安委办印发了《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切实加强“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文件的通知》(姚安办字〔2018〕11号)和《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确保汛期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姚安办明电〔2018〕18号)等文件,及时对“州庆”“五一”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进行安排部署,县安委成员单位对所监管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同时对所联系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有针对性地强化管控治理措施,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的督促检查,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二是加大汛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力度。结合“1+7”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对于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督促企业限期完成整改。三是汛期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能力得到加强。充分发挥县、乡镇和村三级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及时开展针对性地演练,全县各乡镇、县级有关单位和重点企业共进行40场次演练,参演人数达到1500人,动用装备16台/次,投入经费7.8万元。

(七)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努力提升依法监管水平。一是年初认真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报县人民政府审批,每季度末围绕年度执法计划情况对季度执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执法人员交流探讨行政执法中的难点问题,及时查找监管执法工作不足;二是每年有计划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学习和执法考试,确保执法人员取得执法资格证,确保执法合法有效。定期组织安监干部学习安全监管业务知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知识,切实提高全体安监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安全监管工作;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了执法案件集中审查制度、案件评查制度、“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安全生产案件从立案到结案进行严格把关,有效防止执法过错行为的发生。截至目前没有发生行政复议案件、没有因适用法律不当,执法不公,执法不严被投诉案件发生。

(八)加强预防性执法,时刻安全警钟长鸣。在及时开展全国全省全州典型事故案例通报的基础上,把我县“1·15”“6·23”“8·27”事故教训作为典型,举一反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从事故中找漏洞、查原因,提高企业安全防范意识,有针对性全面开展各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整治;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的原因还是企业安全意识不强,安全投入不足、安全教育和防范不到位的问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对症下药,加大预防性执法力度,时刻警钟长鸣,依法对违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共开展预防性执法16起,事故处罚4起,切实维护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强化了企业的红线意识。

(九)强化应急管理。一是加强了《姚安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管理;二是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全县共组建综合应急管理人员21人,政府部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共3支,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3支,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16支。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全年共组织了98场次应急演练,参加演练人数达到11360人,共投入演练经费15.3万元。其中:政府部门组织24场次应急演练,参加演练人数达到9065人,共投入演练经费3.8万元;企业自行组织74场次应急演练,参加演练人数达到2295人,共投入演练经费11.5万元。四是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严格实行严格的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保证通讯24小时畅通,强化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的规定,及时处置所发生的各种应急突发事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责任落实尚有差距。少数乡镇和县级部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上还有差距。

(二)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薄弱。一是南永公路安全隐患较多,乡村公路等级低、弯多坡陡、路窄和晴通雨阻的情况依然存在,对农用车、拖拉机违章载客,客运车辆超速、失控漏管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防范较大以上事故难度大。同时由于缺乏项目资金支持,部分排查出来的危险路段隐患未得到有效整治。二是少数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设施设备落后,安全性能低,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三是少数企业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普及工作薄弱,从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安全生产投入相对不足。由于县内工矿商贸企业规模小、起点低、底子薄、基础差、资金少,经济效益不高,企业对安全隐患整治投入相对不足。

四、下半年工作要点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一系列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持居安思危,常备无患的工作要求,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协调发展。

(二)要深入推进全县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按照省州县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姚安县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并负责好组织实施;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从根本上解决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问题。

(三)要全面落实责任,切实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要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四)要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打非治违”工作。一是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经验,完善安全生产检查和专家查隐患、企业自查、县政府督查等多种制度,规范细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内容,做到表格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逐步建立安全生产检查的长效机制;二是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不断规范安全生产秩序;三是继续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要岗位、重要时段、关键环节安全监管执法和联合执法力度。

(五)不断创新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要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办法》要求,通过“互联网+规范标准+企业自查+部门专项检查+专家检查+政府综合督查”的运行机制,把所有承担安全管理职责的方方面面紧密相连,环环相扣,形成链条,整体联动。

(六)强化职业健康监管,防范职业病危害。把职业卫生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全面排查职业病危害企业分布情况,继续落实好职业卫生监管法定责任,进一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职业病危害申报及从业人员岗前、岗中、离岗体检工作,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监护。

(七)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效率。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健全应急救援、信息、培训、演练、技术支持、物资装备和专业队伍等应急保障机制,逐步构建完整的应急管理、事故救援和应急响应机制。

(八)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提升全民安全

素质。一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并贯穿于安全生产监管、培训、学习的全过程。二是以各种宣传形式为载体,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和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不断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三是认真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岗前提醒,督促企业认真开展“三级教育”。四是加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九)加强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常态化建设。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各种节庆、重大活动以及“春节”、“国庆”等期间的安全监督管理,认真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专项督查工作,不断推动安全生产常态化建设。

(十)加强综合监管,切实抓好汛期安全工作。通过强化县安委办的综合监管职能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抓好汛期在建重点工程、非煤矿山、危化企业、工贸行业、道路交通的汛期安全责任落实和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汛期安全。

(十一)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基层执法能力。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将其作为政府行政执法机构,落实编制和经费,配齐人员和装备,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切实加强安监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作风纪律建设,加强对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纪律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健全工作制度,努力建设一支懂业务、善监管、敢担当、严执法、形象好的安全监管队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十二)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加强应急管理体制、应急预案体系、培训与演练体系,健全事故应急响应联动协同工作机制,建立协同反应机制,实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多方联动。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突出重点加强巡查监控,确保遇到突发事件能及时、有效、科学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