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有效应对处置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坚守安全红线,筑牢安全防线,坚持服务大局,完善体制机制,依法规范管理,大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通过执法检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运用法治手段强力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范围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监管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机械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
三、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8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检查方法
按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清单》(见附件1),采取企业自查,安全监管部门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及时与企业反馈意见;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下达行政执法文书并督办整改。
五、检查内容
贯彻落实应急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况;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评审、备案等情况;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管理情况;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评估备案、联网监控及日常监管情况;应急管理培训开展情况等。
六、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2018年7月15日至7月20日)。制定本行政区域具体方案,并将方案下发到专项检查涉及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7月21日至8月15日)。督促本行政区域内纳入检查范围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清单》,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将企业自查自纠情况收集建档。
第三阶段:执法检查阶段(2018年8月16至9月30日)。各执法检查组对行政区域内纳入检查范围的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工作进行全覆盖检查;同时做好迎接省州安监局执法督查组的随机督查抽查。
七、具体要求
(一)认真组织,周密安排。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专项检查的组织领导,县安监局成立由县安监局副局长王子健任组长,各股室人员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乡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专项检查工作。各乡镇安监办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要根据执法力量和辖区内企业的分布、类型、数量等情况,明确检查企业的数量和具体名单,确保覆盖一定数量和比例的高危行业企业。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执法检查项目和内容。
(二)强化执法,依法行政。各乡镇安监办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公正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督促整改落实。对应当给予处罚的违法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要求,依法予以处罚。
(三)加强宣传,总结经验。各乡镇安监办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专项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将文件印发至各生产经营企业,督促企业开展好自查和材料上报工作。对应急管理工作开展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曝光。
各乡镇安监办于9月28日前,将本辖区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总结及相关执
法统计数据报县安监局应急办,县安监局应急办汇总各乡镇上报情况后报州安监局。
联系人:张伟,电话/传真:0878-5713299,电子邮箱:yaoananj@163.com。
附件1: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