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上报省州人民政府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通知》(楚安办明电〔2018〕22号)精神,2018年省、州、县人民政府将继续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成果,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措施,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按照党委政府领导、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企业落实整改责任的原则和省、州、县三级政府督办的隐患治理工作机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要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认真对辖区内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排查,确定辖区重大隐患项目上报县安委办,由县安委办筛选后上报省、州、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根据实际,认真对各自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及时上报县安委办。
二、挂牌督办的隐患重点在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和民用爆炸物品、工矿商贸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中确定,对以上行业和领域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负责所监管行业和领域事故隐患的筛选、确定、上报和挂牌督办工作的落实,并填写《省州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登记表》。
三、上报重大隐患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是确实需要由省州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的;二是具备整改条件且可在今明两年内完成整改任务的;三是省州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的督促整改、现场审查等工作由督办单位负责,审查合格后提请省州县人民政府安委办复查销号。
四、县安委办将对2017年县政府挂牌督办的隐患进行跟踪督促检查,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初验,已完成整改任务的要尽快组织验收销号;对整改进展缓慢的要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请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于2018年于7月10日11:00前将隐患名单以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形式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没有排查出隐患的单位,请将空白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上报,以便年底进行汇总考核。
联系人:张伟,电话(传真):0878—5713299,电子邮箱:yaoananj@163.com。
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