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近期机动车肇事导致群体群伤事故情况文件的通知》(楚安办字〔2017〕11号)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抓好各自辖区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16日
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近期机动车肇事导致群死群伤事故情况文件的通知
楚安办字〔2017〕1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近期,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机动车肇事导致群死群伤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2017〕14号),通报了3起机动车肇事导致群死群伤事故情况,指出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了工作要求。省安委会办公室于5月8日通报了全省1至4月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和进入5月后在临沧市、保山市、曲靖市又接连发生3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5 月 4 日,临沧市耿马县一辆轻型自卸货与一辆无牌普通二轮摩托相撞,造成 3人死亡;5 月 5日,保山市施甸县一辆三轮农用车驶出路面,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5月6日,曲靖市富源县一辆大型货车与一辆小型面包车相撞,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分析了存在问题,并提出了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当前,我州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截至4月30日,全州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8起、死亡29人,分别占全州事故总量的46.3%、82.9%%,其中较大事故2起,死亡7人(3月9日,在大姚县三岔河镇,谢家武驾驶一辆车牌号为云EN7187的普通微型车搭载4人,从三岔河镇达么村委会幸福村驶往新街镇小古衙项目点,8时41分,当车行至石三线K13+50米处时翻下山坡,造成车上4人当场死亡,1人重伤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3月28日8时许,杭瑞高速(大理往昆明方向)K45+500M处(上行线,南华县境内)一辆大货车侧翻,随后一辆微型面包车追尾侧翻的大货车,造成3人当场死亡)。我州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农村微型面包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非法超员问题突出。二是夜间、县乡公道路交通事故多发;三是客运、货运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不执行夜间停车规定、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四是私人用车安全隐患突出,发生伤亡事故增多(4月13日一辆从马街驶往南华的私家车,在行驶至距五街镇2公路处石狗箐水库时,翻入水库中导致3人死亡);五是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推进不平衡,路侧无防护设施的危险路段事故多发。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通报》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州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
各级政府务必站在讲政治、保安全的高度,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迅速组织有关部门专题研究道路交通安全防控工作,针对本地区事故防控特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突出打击非法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隐患治理、道路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抓早抓小,对症下药,重拳整治,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
二、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按照省安委办的通知要求,加大路面执勤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一是由公安交警部门牵头,开展微型面包车专项整治,严查微型面包车非法营运、非法超员、非法改装等行为;二是由教育部门牵头,以幼儿园、小学为重点,开展校车、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明确学校监管责任、老师的督导责任,切实强化监管责任落实。三是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开展“治超”专项整治,以国省干线和县乡公路为重点,重拳整治货运车辆超载行为;四是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推进情况督查检查,重点检查县乡公路危险路段防护设施建设情况,督查各地2016 年度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和 2017 年度任务推进情况。五是由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牵头,开展“两客一危”运输企业专项检查,重点检查GPS系统监管、驾驶员超速处理、客运车辆非法揽客、“五不两确保”、夜间2时至5时停车、“84420”等制度落实情况;六是由旅游部门牵头,开展旅游车辆专项检查,对旅游客运企业、旅行社落实安全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七是各单位加强对私人用车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三、加大道路交通安全警示宣传力度
各级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体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报道。在当地主流媒体不间断滚动播放道路安全常识字幕和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曝光典型案例和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在客货运企业和客运站悬挂道路交通安全横幅、张贴标语,利用车载视频、电子显示屏等播发道路交通安全提示;及时发布属地行车安全提示、危险路段警示;督促客运站在发车前落实“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制度;组织道路运输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和驾驶员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四、强化督查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各地要强化督导力度,层层传导压力,逐级抓好工作落实,将发生道路交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违法违纪行为突出的运输企业,列入“黑名单”管理,实施有效惩戒。各部门要建立“信息共享、问题共治”机制,合力整治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狠抓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实。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积极发挥督促、指导、协调作用,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和企业,采取巡查、约谈、通报、问责、督办等措施,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请各县市安委会、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于 5 月 17 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报送州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3395916 电子邮箱:cxzajj@163.com
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10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机动车肇事导致群死群伤事故情况的通报
安委办〔2017〕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近期,全国接连发生3起机动车肇事导致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分别是:4 月3 日17时 20 分许,湖南省郴州市雄大西南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一辆号牌为湘LFJ866的轻型货车(准乘2人、核载1.495吨),拉载着在郴州市苏仙区王仙岭景区内进行绿化的工人返回住处(实际乘载33人,其中驾驶室内超员乘坐3人、货厢内违法乘坐30人),当车辆沿王仙岭景区内部道路行驶至一处急弯陡坡路段时,失控坠至道路外侧下方的沥青路面,共造成12人死亡、21人受伤。
4 月 10 日 21 时许,广西必应物流有限公司一辆号牌为桂N69587(桂 NA022 挂)的重型半挂货车(核载 40 吨、实载 29吨),行驶至南宁市绕城高速公路26千米500米处时,与道路中心护栏刮碰约60米后,失控冲过中央隔离带驶入对向车道,与对向两辆正常行驶的货车发生碰撞。刮撞过程中,桂 N69587(桂NA022挂)号重型半挂货车上一节满载的集装箱甩落于原行车道内,后方一辆号牌为桂KYC857的小型客车(核载 7人、实载7人)与集装箱发生碰撞并翻滚,共造成10人死亡、1人受伤。
4 月17 日9时 30 分,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黔顺汽车客货运输有限公司一辆号牌为贵A55321号的中型客车(核载19人、实载23人),由开阳县运兴客运站发车,沿省道S305线前往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当车辆行驶至省道S305线342千米47米开阳县花梨镇境内洛旺河大桥时,因违法超车、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失控刮擦道路右侧路缘石,随后冲向左侧并撞断路侧水泥护栏,坠落桥下垂直落差9.7米的斜坡,翻滚落入洛旺河中,共造成17人死亡、6人受伤。
上述事故的发生,影响恶劣,后果严重,暴露出货车货箱载人、客车超员、超速和站外揽客等非法违规行为仍较为突出,部分驾驶人安全意识较差和应急处置能力较低,部分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农村地区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不足,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基础依然较为薄弱,重特大事故多发的现状没有根本扭转,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加之近期天气渐暖,施工作业增加、出游人数增多,工程作业车、旅游包车、班线客车等交通出行量将有较大幅度增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面临的任务艰巨。特别是今年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对做好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各地区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迅速组织有关职能部门针对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题研究部署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面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各项保障措施。
二、突出重点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力度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完善企业和从业人员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特别是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3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274 号)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多部门的联合惩戒机制,不断提高交通运输行业及相关人员的诚信意识和水平。要进一步推动强化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应用,加大对运输企业使用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系统情况的考核力度,督促运输企业重点检查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在线、故障情况,坚决制止关闭、屏蔽和蓄意破坏车载动态监控终端行为。要切实加大对农村地区“两站两员”(交通安全管理站和管理员,交通安全劝导站和劝导员)建设的支持力度,弥补农村地区执法力量的不足,切实把超员、违法载人车辆阻止在出村上路之前。
三、全面深入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迅速对景区、林区等观光游览区内的道路现状情况进行排查,科学界定道路的功能属性,研究向社会车辆开放通行的具体管控措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设施、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大路面执勤执法力度,坚决避免漏管失控的问题发生。要对工程车、渣土车、环卫车、园林绿化车等工程作业车及其车辆驾驶员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摸清车辆的日常使用情况,对于车辆技术状况不良以及存在长期违法载人嫌疑的,要列为重点监控车辆,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要进一步督促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法及时整改的企业,实行停运停业整顿、挂牌督办,跟踪督促整改。要继续深入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多方筹集落实资金,进一步深化长下坡、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有效解决防护栏缺失、防护能力不足等问题。
四、切实强化道路交通执法管控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针对近期几起机动车肇事导致群死群伤事故暴露出的非法违规问题,切实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管控。要继续以“两客一危”车辆和工程作业车、重型货车、变型拖拉机等为重点,严查“三超一疲劳”(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及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查道路运输车辆超范围运营、无资质非法运营以及客运车辆违规站外揽客揽货、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大力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各级各部门信息共享、工作互通,形成农村交通安全合力。要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对从事校车或者旅客运输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严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从严从紧做好事故查处工作
各有关地区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坚持“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机动车肇事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查清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总结事故教训,严肃追究事故责任。要及时公布事故调查处理结果,运用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和宣传,进一步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要按照《意见》要求,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坚决落实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和建议,充分发挥事故查处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事故结案后一年内,要及时组织开展评估并向社会公开,对履职不力、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