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于2017年9月26日收到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议责令华燃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对存在安全隐患限期整改的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相关要求,经县安委办研究,对姚安县华燃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隐患的整改提出以下督办意见:
一、请你局充分认识到当前全县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对姚安县华燃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深入现场调查核实情况,督促企业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方案,采取有效工作措施,按照“零容忍、重实效”的总要求,督促企业限期完成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二、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由你单位牵头,对姚安县华燃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按照“五个一律”的要求限期整改。
三、按照《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要求》(姚安办字〔2017〕28号)要求,认真分析研究和安排部署好第二阶段工作,认真做好迎接上级部门检查考核准备工作。
四、请将整改落实和工作情况于2017年10月12日前报县安委办并抄送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