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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来源: 姚安县审计局 | 访问量:14830 | 发布时间: 2022/4/22 8:17:06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7月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要求,县委审计委员会于2020年7月建立了姚安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审计在服务姚安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和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美丽姚安、打造“田园之城”的重要作用,强化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有效衔接,切实推动形成监督合力,决定在姚安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基础上,合并建立姚安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集人:孙光勇(中共姚安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杨云辉(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彭开甫(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骆 宁 (县财政局局长)

     李 俊 (县委编办主任)

     凌世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忠林(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局长)

     王家谊(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贾 燕(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周振兴(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徐红军(县水务局副局长)

     陈文玉(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杨 栋(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杨 栋(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董仁荣(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石小琦(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长)

     李永苹(县审计局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股长)

成 员:钱梅燕(县委编办政策法规和监督检查股股长)

     杞德华(县财政局预算股股长)

     高 虎(县人社局劳动关系股股长)

每个成员指定单位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1名作为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和联络员,负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工作的对接联络。

三、联席会议及办公室职责

联席会议在县委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与县审计局内设经济责任审计机构合署办公,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联席会议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在县委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全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以下简称“双责审计”)工作,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经济责任及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研究需要上报县委审计委员会送审和协调解决的“双责审计”重大政策或重大事项;研究拟订有关“双责审计”的制度文件;送审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的年度“双责审计”工作总结;研究部署“双责审计”内容及重点审计事项;研究需要上报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双责审计”计划建议名单;监督检查“双责审计”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双责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进“双责审计”结果运用;研究构建全县“双责审计”大数据审计平台,贯通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完善成员单位之间政策互通、数据共用、信息共享的常态化机制,健全监督结果互用、追责问责线索移交移送机制;完成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研究起草有关“双责审计”的制度文件,提出年度审计计划草案,督促落实联席会议有关事项,协调各成员单位,保持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联系,筹备联席会议等日常工作。

联席会议及办公室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递补,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