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人民政府欢迎您!
首页> 部门文件   > >  县审计局
姚安县审计局关于印发《姚安县审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审计局 | 访问量:14598 | 发布时间: 2019/6/28 11:08:35

姚安县审计局关于印发《姚安县审计局全面推行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

现将《姚安县审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姚安县审计局

2019年6月28日




姚安县审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

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39号)和《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姚政办通〔2019〕12号),结合我局实际,就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和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县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姚安县审计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依法规范审计执法,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审计决定合法有效,审计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明显提升,审计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为我县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任务措施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 统一建章立制。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和云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4号)规定,结合实际,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明确公示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

2. 强化事前公开。结合机构改革、人员调整情况,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自由裁量基准等信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自身职权职责,编制并公开本机关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加强对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订情况,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并更新公开信息。

3.规范事中公示。审计人员开展审计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鼓励采取佩戴执法证件的方式,执法全程公示执法身份。要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

4.加强事后公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和更新机制,建立和完善审计统计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建立健全制度。要依据云政办规〔2019〕4号文件,制定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归档、使用等规范化制度。

2.完善文字记录。文字记录作为执法全过程记录的主要方式,要做到合法规范、客观公正、及时准确。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执法格式文本和执法文书制作指引,结合实际,完善有关文书格式报本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3.规范音像记录。音像记录作为文字记录的补充,要与文字记录有效衔接,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对文字记录能够全面有效记录执法行为的,可以不进行音像记录。要根据省即将出台的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和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我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和使用具体办法。

4.严格记录归档。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档案管理有关制度,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对文字记录、音像记录档案的管理。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记录资料,归档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基于互联网、电子认证、电子签章的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

5.发挥记录实效。要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善于通过统计分析记录资料信息,发现行政执法薄弱环节,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公正维护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健全完善制度。全要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函〔2016〕215号),制定或修订完善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进一步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主体、范围、内容、程序和方式等。

2.明确审核机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单位的法治工作机构。要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配置与形势任务相适应的法制审核人员,原则上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不足1人的至少按照1人配置,探索建立健全本系统内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统筹调用机制,实现法律专业人才资源共享,确保法制审核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

3.明确审核范围。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都要进行法制审核,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4.明确审核内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着重审核以下内容: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执法是否超越审计机关法定权限;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

5.明确审核责任。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是推动落实本机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负责。要进一步完善法制审核流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明确送审材料报送要求和审核的方式、时限、责任,建立健全法制审核机构与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对审核意见不一致时的协调机制。审计项目实施单位(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法制审核机构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

(四)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1.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按照省、州、县统一部署,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建成具有基本的数据采集、对接、审核等功能的信息化平台,开展分析、研判等综合监督应用。

2.强化智能应用。探索开发行政执法裁量智能辅助信息系统,利用语音识别、文本分析等技术对行政执法信息数据资源进行分析挖掘,向执法人员精准推送办案规范、法律法规规定、相似案例等信息,提出处理意见建议,生成执法决定文书,有效约束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确保执法尺度统一。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2019年5月—6月)

1.制定方案。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进度,强化保障措施,形成具体工作方案,于6月30 日前报县司法局备案。

2.培训宣传。 6月中、下旬,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三项制度”培训。同时,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方式,加大“三项制度”的宣传力度,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完善制度阶段(2019年7月—8月)

1.结合本方案要求和州、县行政执法机关的制度规定,在2019年7月底前完成细化完善本部门有关制度、行政权力(责任)清单、服务指南、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等工作,并将有关制度编辑形成执法工作手册,报上级审计机关和县司法局备案。其中,行政执法主体经县司法局审查确认后,按要求时限向社会公示;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在原有基础上重新梳理,经本单位法制审核机构审核后,于8月底前通过本单位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示。

2.应将行政执法人员于2019年底前在部门网站上予以公示。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9月上旬开始)

1.稳步实施。自9月上旬起按照新修订完善的有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在审计执法中逐步推行“三项制度”。要根据工作实际,对重点执法行为进行重点规范,对薄弱执法环节不断健全强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2.优化提升。不断总结分析在“三项制度”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典型经验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司法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注重总结实施“三项制度”的成果。

(四)总结报告阶段(2019年11月—12月)

要根据推行“三项制度”的各项任务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明确工作方向,积极探索创新,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推行工作,确保2019年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到位。要对本部门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情况组织开展自查,于2019年10月底将“三项制度”工作总结报送县司法局。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审计局局长任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姚安县审计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审计局法规股,具体负责推进“三项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要做好“三项制度”组织实施工作,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标准、结果有考核。

(二)健全制度体系。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三项制度”体系。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例指导、行政执法裁量基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以及行政执法考核监督等制度建设,按照国家统一规范推进行政执法资格和证件管理,积极做好相关制度衔接工作,形成统筹行政执法各个环节的制度体系。

(三)保障经费投入。要建立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投入稳定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保障依法履职所需的执法装备和经费。要结合执法实际,将执法装备配备和执法设施建设需求报本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

(四)加强队伍建设。要重视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建设,加强思想道德和素质教育,着力提升审计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审计执法队伍。



附件:姚安县审计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姚安县审计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孙光勇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赵从云  副局长

成  员:各股室负责人

杨栋、刘子荣、刘邦武、杨祀锋、陈丽娟、李永苹、

郭丽芬、张晓丽。

姚安县审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法规股,办公室主任由陈丽娟同志兼任。今后,姚安县审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