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楚雄州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关于转发《关于印发云南省生育支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楚雄州卫生健康委楚雄州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实施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项目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建立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我县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姚安县卫生健康局、县计划生育协会决定在全县开展婴幼儿(0-3岁)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项目工作。为规范有序推进相关工作落实,让新生婴幼儿获得较好的保险保障和服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优化生育政策有关工作部署和州委、州政府优化生育政策的具体安排,紧紧围绕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目标,全面建立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工作原则,稳妥实施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项目,健全家庭风险转移分担和保障机制,减少意外伤害因素对家庭发展的冲击,保障婴幼儿健康成长。
二、实施对象
对象为符合以下条件的婴幼儿:
(一)父母双方依法办理婚姻登记。
(二)2023年1月1日零时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期间出生的一孩、二孩、三孩。
(三)户口登记在姚安县。
(四)在符合政策生育前提下,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均可分别享受婴幼儿意外伤害险政策。
(五)再婚夫妻不对再婚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复婚夫妻按照共同生育子女计算。
三、实施时间
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各乡镇按照一年一周期实施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项目,每年1月1日00时—12月31日24时。
四、实施方式
(一)补贴方法
在家庭自主购买婴幼儿意外伤害险的前提下,符合享受条件的家庭无需进行参保补贴申领,在保费缴纳过程中,由承保经办机构代为支付50元补贴(保费高于50元的,按50元补贴)。符合享受的家庭成功购买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后,由具体承保经办机构按每半年和县卫生健康局据实结算一次,相关凭证经县卫生健康局审核无误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婴幼儿意外伤害险承保经办机构指定账户。
(二)承保机构服务要求
婴幼儿意外伤害险承保经办机构应坚持应赔尽赔、服务至上、保本微利的原则,在充分宣传政策、讲解承保理赔内容和自主自愿的原则下,做到愿保尽保。同时,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规范开展理赔服务,保险事件发生后,切实履行责任,第一时间主动介入理赔工作。
(三)承保机构
婴幼儿意外伤害险承保经办机构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
五、投保方案
(1)保险保障计划
保险名称 |
保障责任 |
保险责任 |
险种名称 |
保障金额 (元) |
总保费 |
婴幼儿意外伤害保险 |
疾病身故责任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照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
国寿新绿洲团体定期寿险(C款) |
5000 |
50元/人 |
意外身故责任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照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
国寿新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D款)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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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残责任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伤残的,保险公司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0083—2013)确定伤残程度及其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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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 医疗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诊疗,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单载明的免赔额和给付比例给付保险金。 |
国寿综合团体医疗保险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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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损伤责任 |
产妇分娩导致新生儿损伤,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单载明的分项新生儿损伤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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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损伤类型有:1.新生儿臂丛神经损伤;2.新生儿骨折;3.新生儿轻、中度窒息;4.特发性呼吸窘迫综合征;5.新生儿缺血缺氧性脑伤;6.新生儿重度窒息;7.新生儿吸入性肺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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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住院津贴责任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住院日定额给付金额乘以实际住院日数给付保险金 |
国寿附加绿洲意外住院定额给付团体医疗保险 |
50元/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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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疾病入住重症监护室津贴责任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治疗,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重症监护日定额给付金额乘以实际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日数给付保险金 |
国寿附加绿洲重症监护定额给付团体医疗保险 |
80元/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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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救援及转院医疗责任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患急性病,经保险公司认可的救援机构紧急送往中国境内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的救护车费用,以及到达医院之前发生的合理施救费用,保险公司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数额在保额范围内给付保险金。由于当地医院不能提供治疗,经保险公司认可的救援机构紧急送往中国境内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所支出护送转院费用,保险公司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数额在保额范围内给付保险金。 |
国寿神州紧急救援团体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
5000 |
(2)保险保障责任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和疾病导致的身故、意外残疾、紧急救援、意外医疗、意外损伤。
a.疾病身故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照保险金额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最高赔付金额为5000元/人/年。
b.意外身故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照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最高赔付金额为50000元/人/年。
c.意外残疾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伤残的,保险公司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0083—2013)确定伤残程度及其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最高赔付金额为50000元/人/年。
d.意外医疗: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诊疗,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单载明的免赔额和给付比例给付保险金。最高赔付金额为10000元/人/年。
e.意外损伤责任:
产妇分娩导致新生儿损伤,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单载明的分项新生儿损伤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最高赔付金额为2000元/人/年。
新生儿损伤类型有:①新生儿臂丛神经损伤;②新生儿骨折;③新生儿轻、中度窒息;④特发性呼吸窘迫综合征;⑤新生儿缺血缺氧性脑伤;⑥新生儿重度窒息;⑦新生儿吸入性肺炎。
f.意外住院津贴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住院日定额给付金额50元/天乘以实际住院日数给付保险金。但对每次住院的给付日数以九十日为限。被保险人多次住院的,累计给付日数以一百八十日为限。若被保险人本次住院治疗与前次住院原因相同,并且前次出院与本次入院间隔不超过三十日,则本次住院与前次住院视为同一次住院。
g.意外、疾病入住重症监护室津贴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治疗,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重症监护日定额给付金额80元/天乘以实际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日数给付保险金,但对每次入住重症监护病房的给付日数以九十日为限。被保险人多次入住重症监护病房的,累计给付日数以一百八十日为限。若被保险人本次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治疗与前次入住原因相同,并且前次离开与本次入住间隔不超过三十日,则本次入住与前次入住视为同一次入住重症监护病房。
h.紧急救援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在境外遭受意外伤害或患急性病,经保险公司认可的救援机构紧急送往中国境内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的救护车费用,以及到达医院之前发生的合理施救费用,保险公司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数额在保额范围内给付保险金。由于当地医院不能提供治疗,经保险公司认可的救援机构紧急送往中国境内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所支出护送转院费用,保险公司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数额在保额范围内给付保险金。最高赔付金额为5000元/人/年。
i.特别约定:①婴幼儿出生后死亡,可分为早期新生儿死亡(出生当日或<7天)、晚期新生儿死亡(7—27天)和新生儿期后死亡(28—365天)属保险责任范围,但需新生儿父母任一方要属于楚雄州姚安县居民户口。②婴儿未出生,在母亲腹中死亡的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六、信息及数据报送
项目启动后,乡镇计生办要与承保经办机构紧密配合,及时掌握理赔情况,化解理赔过程中的矛盾,收集相关数据,反映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做好数据汇总上报,每季度末和每年底向县卫生健康局和县计生协分别报送季报和年报(详见附件)。县级将组织人员对各乡镇相关数据进行抽查和评估,评估情况将作为对该项目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项目是生育支持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降低家庭生育风险的重要保障。各乡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项目作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具体安排来推动,作为惠民利民的实事来落实,周密部署,稳步推进。各乡镇计生办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积极做好项目实施、经费管理、跟踪指导、考核评估等工作。各乡镇计生协要积极做好数据收集、保险理赔、政策宣传等工作。
(二)严格纪律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财经纪律要求,加强对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按照明确的分档分担比例,足额配套资金,严格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要加快资金执行进度,落实绩效管理要求,严格按照专项资金范围、标准服务于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项目,充分发挥资金的效益。要保护个人信息,婴幼儿参保信息要指定专人负责,签订保密协议,对使用范围、保管方式进行限定,防止个人信息外泄。
(三)大力开展宣传。各乡镇要深入开展宣传告知活动,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多形式、多维度、多途径扩展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项目政策宣传,让广大群众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政策内容,切实增强政策执行的透明度,保障生育群众对补贴政策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利用全国托育服务宣传月主题活动、世界人口日、计生协会会员日等大型活动时机,组织集中宣讲,深化宣传效果,营造良好的生育支持环境。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姚安县计划生育协会
2023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