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机构改革职能职责调整,现将调整充实后的姚安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成员单位
主 任:林帮荣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吴学剑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郭汝金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中晖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周晓云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杨文龙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罗成功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张金莉 县妇联常务副主席
李忠林 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局长
杨文昌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 顺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马朝辉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 海 栋川镇人民政府镇长
成 员:周银兵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杨永超 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局长
李志华 县民族宗教局局长
高黎明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家云 县财政局局长
马 驰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梁朝军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 赋 县水务局局长
李绍祥 县林草局局长
王劲锋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彭海荣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黄震宇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曾红刚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刘丽萍 团县委书记
俞 刚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智凯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胡荣华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庞翠平 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副局长
许爱红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周正美 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
陈 兰 县疾控中心主任
高继萍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凌世梅 栋川镇政府副镇长
姚安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由刘顺同志兼任,成员由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上述人员如有变动,由接任者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职责
姚安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实行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制。各单位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单位职责。
县委宣传部:把爱国卫生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提高群众文明素质的重要内容,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活动规划,牵头做好爱国卫生、健康教育和国家卫生城镇创建的全民宣传。
县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国家、省、州爱国卫生工作有关政策,制定全县爱国卫生工作规划、措施;统筹做好卫生城镇的创建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牵头部门的工作;开展除“四害”工作和病媒生物防制先进城区达标创建活动;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科学知识,动员全社会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做好系统内公共场所和医院的控烟工作;协助地方政府预防和控制重大疫情和各种传染病的发生、蔓延。
县发展改革局: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做好爱国卫生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协调平衡。按规定程序安排用于爱国卫生的投资计划。做好粮食储备区域及粮油加工场所的环境卫生和灭菌灭鼠保粮工作,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
县教育体育局: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培养学生讲卫生、爱干净的良好生活习惯,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和健康水平。改善学校卫生环境,绿化、美化校园环境。加强对学生进行传染病、常见病知识的宣传和预防,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宣传活动。负责本系统内工作场所、公共场所和学校的控烟工作。
县民族宗教局:结合山区和民族地区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特点,积极组织宣传开展“移风易俗”、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活动,动员群众开展爱国卫生活动,讲究卫生,减少疾病,提高民族地区群众的健康水平。
县公安局:按照国家有关治安管理规定,积极参与辖区内的爱国卫生运动,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
县财政局:为爱国卫生事业发展提供必需的经费支持,用于爱国卫生事业发展。
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统一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等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指导和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以及跨领域的重大环境问题;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牵头部门的工作。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指导全县城市、村镇、风景名胜区的环境卫生工作和环卫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按照城乡规划的要求,指导各地编制环境卫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做好城镇的市容环境治理,建立健全各级市容环境卫生鉴定管理机构,加强市容环境卫生法治建设、执法监督检查,以及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和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维持城镇环境的整洁、绿化、美化。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牵头部门的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督促公路养护管理部门搞好公路两侧用地范围的清洁卫生工作;指导督促客运企业做好车船、车站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协助做好发生重大疫情时的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创卫窗口单位活动。
县农业农村局:结合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做好畜禽粪便和养殖业的废弃物及其它农业废弃物的无害处理和综合安全利用;组织协调农药质量的检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农药登记工作;负责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动物血吸虫及寄生虫病防治管理工作,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血吸虫病、地方病和人畜共患疾病等的防治工作;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饲料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种畜禽管理、保护和利用畜禽遗传资源;负责畜禽产品安全和畜禽产品加工产业化发展的管理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全县各屠宰场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县林草局:指导全县城乡造林绿化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按照相关标准和规程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宣传发动、指导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
县水务局: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综合规划,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完成水功能区划分,监测县内重要江河、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加强城镇供水管理,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工作,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结合水利基本工程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农村改水;指导全县供水水源地保护和乡镇供水工作,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指导监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共创节约型社会和节水型社会;对水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规划、合理布局农贸市场和回收网点,督促指导全县各类商业部门建立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并落实。
县融媒体中心:利用广播电视,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爱国卫生、健康教育和卫生科普知识宣传。
县文化和旅游局:做好旅游景区景点的环境卫生管理,加强景区公共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强化景区内废弃物、污物收集管理和污水的治理,营造景区人与自然和谐的氛围。
县乡村振兴局:结合扶贫工作,协助做好本系统和挂钩扶贫单位的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引导贫困地区群众“移风易俗”,整合行业部门资金在扶贫村实施改水、改厕等项目,动员群众开展爱国卫生活动。
县市场监管局: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引导从业主体强化诚信自律,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加强对爱国卫生运动有关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依法组织查处食品药品重大违法行为。支持、配合环境卫生监督部门做好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商品交易市场主办者环境卫生的宣传、教育和督促,增强其环境卫生意识。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牵头部门的工作。
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动员组织广大工人、妇女、青年、学生,积极参与所在地区和单位爱国卫生活动,遵守各项国家法律和卫生法规,增强自身文明素质和保健能力。
县疾控中心:按照国家能力建设标准开展达标工作;开展全县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技术指导,做到疫情报告及时,处理规范;规范开展儿童免疫规划预防接种工作,完善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制度;按期完成国家重大疾病规划控制工作,有效控制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指导学校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开设健康教育课,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教育以及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健康教育活动;结合单位特点,开展有关职业卫生、疾病预防、卫生保健等方面健康教育活动;负责病媒生物防制技术方案的制定,协助爱卫会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技术指导和专业培训工作;负责病媒生物的监测工作,做到监测方法规范,数据可靠,为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监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设立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控制院内感染制度、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监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废弃物、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落实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监督公共场所依法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经营,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监督落实从业人员、清洗消毒、空调通风系统及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等各项卫生管理规定;监督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馆等“五小行业”场所落实卫生要求。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和开展本辖区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实施本辖区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开展妇女保健服务,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重点加强心理卫生咨询、营养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等妇女常见病防治;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包括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及学龄期保健,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托幼园所卫生保健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重点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咨询、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儿童保健服务;开展妇幼卫生、生殖健康的应用性科学研究并组织推广适宜技术。
栋川镇人民政府:加强县内城市环境与卫生建设,净化、绿化、美化环境,保障公共场所卫生清洁,强化县容环境卫生各项法规和制度的贯彻实施,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卫生城市活动,增强市民文明卫生素质,大力提高城市卫生整体水平,为全县的改革开放和举行大型重要活动服务。
上述各成员单位,应把各自承担的爱国卫生工作的任务和本部门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列入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做好本系统的爱国卫生工作,为全县的爱国卫生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姚安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