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卫生院、栋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局机关各股室,县级各医疗卫生单位,姚安国政医院:
为做好我县2019年无偿献血工作,确保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结合《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9年卫健系统无偿献血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每年的4月10日、6月10日、10月10日为我县“公民无偿献血日”,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开展好无偿献血和临床安全用血相关科学知识的宣传,彰显全民“博爱、奉献”的无偿献血精神。我县无偿献血地点为姚安县人民医院住院楼一楼(姚安县栋川镇文兴路6号)。
二、无偿献血集中采血工作由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计中心和县疾控中心配合完成,需要抽调人员时由县卫生健康局临时通知。
三、根据属地管理,乡镇卫生院无偿献血工作由各乡镇统筹安排。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做好宣传和献血工作。
四、无偿献血已纳入对乡镇、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无偿献血工作,对完成任务不力的单位,局机关将以行政督察通报的形式进行全系统通报。
五、今年下达县级卫生单位指标为22900ml,具体分配如下:
序号 |
单 位 |
任务数(毫升) |
1 |
县卫生健康局机关 |
1400 |
2 |
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 |
500 |
3 |
县人民医院 |
11500 |
4 |
县中医医院(含栋川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 |
4900 |
5 |
县妇计中心 |
1800 |
6 |
县疾控中心 |
1900 |
7 |
姚安国政医院 |
900 |
合计 |
|
22900 |
各乡镇卫生院、县级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宣传,动员、鼓励身体条件符合的职工参加无偿献血。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规定:对参加献血的公民,所在单位要予以支持,献血后应给予适当误餐、交通补贴和1—2天献血假。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