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卫生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劳动保障所、联合工会:
2018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16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总体要求,切实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全面实施《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进一步提高社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性的认识,积极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现就做好宣传周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8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主题是“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旨在倡导和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劳动者职业健康,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主体责任,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和健康工作方式理念,增强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职业病防治机构服务能力,以实际行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二、活动内容和安排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乡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各乡镇卫生计生、安监、人社、工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制定细化活动方案,保障所需经费。要广泛动员,做好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二)统筹资源,科学宣传。各乡镇、各单位要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为契机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职业病防治氛围。要广泛使用宣传用语和职业卫生健康教育核心信息(见附件1、2),要充分发挥各类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相关学会组织的作用,开展面向社会公众、从业人员和媒体记者的知识普及活动,开展职业健康公开课等。
(三)因地制宜,创新形式。各乡镇、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工作亮点和特色,创新宣传形式,贴近群众需求。要通过电视台、报刊、杂志等主流媒体进行深入报道,有针对性地引导公众科学认知职业健康问题。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先进事迹展示等活动。要以健康行业建设为抓手,创新工作场所健康促进传播手段,深入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持续开展健康主题宣讲活动。
(四)集中宣传,增强效应。
各乡镇于4月25日至5月1日期间,结合当地街天进行集中宣传。4月25日中午13:30-16:30,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安全监督管理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在栋川镇西正街悬挂宣传布标统一宣传。
(五)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地区活动开展情况,对活动中的亮点和典型进行宣传和报道,对好的做法和有效经验进行总结和推广,并于5月3日前将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3)一并报县卫计局疾控股统一汇总后,于5月5日前报县卫计局政策法规股。
三、其他
为了便于各地更好地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制作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主题海报,将于近期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官方网站“下载区”公布,各地可自行下载印刷,以配合整体宣传活动的开展。
联系人及电话:县卫生计生局蔡燕鸣,0878-5717102。
县安监局:朱照明,0878-5713299。
县人社局:周 筠,0878-5723789。
县总工会:张丽娜,0878-5712174。
县疾控中心:戴德军,0878-5713877,邮箱:yajk00@126.com。
附件:1.2018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
2.职业卫生健康教育核心信息
3.2018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姚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姚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姚安县总工会
2018年4月18日
附件1
2018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
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
职业健康,幸福保障
健康工作,从我做起
健康企业,人人共建共享
职业病防治是企业的法律责任
共筑幸福家庭,职业健康先行
共建健康企业,共筑健康城市
健康工人,健康企业,健康中国
职业病以预防为先,预防以行动为先
创建健康企业,促进劳动者全面健康
保护劳动者健康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开展职业健康促进,有效防治职业病
企业以劳动者为本,劳动者以健康为重
树立职业卫生意识,弘扬职业健康文化
建设企业健康文化,促进劳动者职业健康
开展职业健康促进,提高劳动者健康素养
附件2
职业卫生健康教育核心信息
一、《职业病防治法》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基本法律。
二、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三、职业病是可以预防的,应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四、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应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五、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安全、健康、舒适的工作环境。
六、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七、劳动者应当提高职业病防护意识,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体防护用品。
八、用人单位应当组织劳动者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九、用人单位应当组织劳动者参加职业卫生培训。
十、职业病患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附件3
2018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活动情况统计表
州(市)
形式(次数/人数) |
县级 |
乡(镇)级 |
合 计 |
备注 |
研讨会、主题报告会、员工座谈会、知识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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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报道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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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短信、微博、微信、在线访谈等新媒体报道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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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宣传材料份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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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和发放专题宣传(视频)片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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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宣传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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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受众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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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活动:(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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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宣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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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方式: (单位盖章)
201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