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姚安县公共文化高质量发展,根据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3—2025年度“云南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推荐命名工作的通知》(云文旅发〔2023〕4号)和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
年度“最美公共文化空间”典型案例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云文旅办发〔2023〕22号)的工作要求,现将楚雄州开展“云南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和“云南省最美公共文化空间”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3—2025年度“云南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推荐
(一)申报主体
1.工作成绩突出的2020—2022年度“云南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和历届“中国民间艺术之乡”可重新申报。
2.符合《2023—2025年度“云南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推荐命名工作方案》申报条件的乡镇、县市人民政府,以乡镇为主。(详见附件1)
(二)推荐名额
每个乡镇根据自身工作情况上报,由县文化和旅游局遴选推荐1至2个乡镇。
二、2023年度“最美公共文化空间”典型案例推荐
(一)推荐范围
县内各级各类公益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开展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的社会团体、经营性单位、游客服务中心。包括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游客服务中心、书店、书房、书城、文化主题街区、文化广场、艺术画廊、影剧院、音乐厅以及各类跨界融合的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场所等。
(二)推荐要求
1.推荐的典型案例,一是要符合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要求;二是要突出创新性、突破性、实效性、典型性;三是近年来未发生重大舆情事件和案例事故,没有违规违纪违法记录;四是申报材料要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资料翔实,要包括背景、做法、成效、经验交流等要素,字数不超过3000字(详见附件2)。
2.各乡镇、馆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认真上报,县文旅局遴选符合要求的1—2个典型案例,进行公示后,推荐上报。
3.已公布为2022年度“最美公共文化空间”典型案例的不再重复申报。
三、材料上报时限
各乡镇、馆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申报,于2023年6月15日前,统一将申报2023—2025年“云南民间艺术之乡”和推荐2023年度“最美公共文化空间”典型案例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上报县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服务股。
联系人:何云娇,联系电话:5712770 邮箱:905534503@qq.com。
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