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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2015—2020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开展自检自查及资金兑现工作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 访问量:2497 | 发布时间: 2024/8/21 15:46:42

各乡镇人民政府,局属有关股室: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批准实施的《新一轮退耕还林总体方案》(发改西部〔2014〕1772号)、《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1号)有关精神,认真执行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补助政策,切实抓好已有成果巩固,确保退耕还林建设成效,经研究,2024年退耕还林检查及资金兑现工作采取由各乡镇组织自检自查后提交资金兑现名册,县林草局按比例抽查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退耕还林是治理我国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的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举措,是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和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加快推进姚安县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检查是为了全面掌握全县2015—2020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的质量及成效,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检查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检查工作。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对象。本次检查对象为国家计划安排的2015—2020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退耕还林项目造林地块类别、退耕还林项目实施范围、项目造林面积和苗木保存率及工程管理情况。

(二)检查任务。根据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规划设计要求,此次需完成2015—2020年47100亩的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造林成果巩固情况检查,其中:栋川镇2583.6亩,光禄镇2524.8亩,前场镇5197.4亩,太平镇3731.8亩,官屯镇6112.6亩,弥兴镇5461.7亩,大河口乡5762.4亩,左门乡11579.8亩,适中乡4145.9亩。

三、检查方法

本次检查按照《新一轮退耕地还林检查办法》(林退发〔2018〕54号)要求标准执行,根据作业设计,逐一对照小班地块造林情况,核实地块实际造林率、造林地块面积及苗木保存率、造林合格率。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及时研究解决。对需要变更、补植补造的造林地块要认真做好详细记录。

四、精心组织,按时完成工作

本次检查工作采取乡镇自检自查、县林草局派出工作组按照一定比例抽查的方式进行,乡镇自查比例须达到100%,县林草局工作组抽查比例须达到30%以上。

县林草局工作组及具体人员如下:

第一组:

组 长:邱建文  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成 员:马云军、苏铝

检查乡镇:栋川镇

第二组:

组 长:陈文玉  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成 员:周兴明、李彩芳

检查乡镇:光禄镇

第三组:

组 长:段浩  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副局长

成 员:王云平、刘有荣、瞿学媛

检查乡镇:前场镇

第四组:

组 长:马靖  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副局长

成 员:罗莹莹、伍晋蓉

检查乡镇:弥兴镇

第五组:

组 长:王少海  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局长

成 员:班云学、刘晓强

检查乡镇:太平镇

第六组:

组 长:李永昌  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局长

成 员:高丽菊、段福文

检查乡镇:官屯镇

第七组:

组 长:潘骆孟奇  花椒园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副局长

成员:孟菊、申正东

检查乡镇:大河口乡

第八组:

组 长:张家云  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成 员:韩冬、毛海

检查乡镇:适中乡

第九组:

组 长:杨宏  花椒园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局长

成 员:刘跃云、李龙、孙富祥

检查乡镇:左门乡

五、检查工作开展时限

(一)时间安排

1.乡镇开展自检自查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9月6日。

2.县林草局工作组开展抽查时间:2024年9月9日至9月20日。

(二)有关要求

1.各乡镇要按质、按量完成自检自查工作,认真完成内业整理,并及时将自检自查表册和资金兑现名册提交给县林草局生态保护修复和种苗管理股核查。

2.县林草局工作组要认真对照乡镇自检自查结果,抽取不低于被抽查乡镇实施的退耕还林项目面积30%比例的面积进行复核,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被抽查的乡镇进行整改。抽查合格率低于80%的,被据查乡镇须重新开展自检自查直至通过县级检查。

六、严肃纪律,确保成效

(一)各乡镇和检查组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切实转变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克服困难,严格按照《新一轮退耕地还林检查验收办法》的要求,按时完成检查任务,同时,检查地块实际造林率、造林面积及苗木保存率、合格率要做到准确无误。

(二)检查过程中要认真核实地块,及时发现问题,找出不足,责令限时整改,确保项目补助资金能及时兑现。对达不到检查验收合格标准的造林地块,各乡镇要及时研究,并采取措施,按时整改,直至本年度验收合格后方可兑现补助资金。

(三)各乡镇和检查组要根据当前的工作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时间,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此次检查工作,不得擅自延误。检查过程中若遇到棘手或者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局领导反馈,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