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林草服务中心,局属各股室:
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经县林草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局领导班子分工及联系乡镇进行调整,现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请各乡镇林草服务中心和局属各股室按此分工汇报对接工作。
李绍祥(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林草局全面工作。主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工作。
周 伦(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姚安管护局局长):主持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姚安管护局工作,对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工作全面负责。联系县人大办。实行领导联系乡镇工作制度,联系太平镇。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职责,完成县林草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姚安县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工作指挥部副指挥长兼办公室主任(抽调)。
杨 宏(花椒园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局长):主持花椒园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工作,对花椒园州级自然保护区工作全面负责。分管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股、生态保护修复和种苗管理股(姚安县绿化委员会)、营林营草工作站。负责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乡村振兴及驻村队员管理、退耕还林、大比拼、农村人居环境等工作。联系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大比拼办、农业农村局。实行领导联系乡镇工作制度,联系左门乡。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职责,完成县林草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庆红(党组成员、姚安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主持姚安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对姚安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全面负责。主持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工作,对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组织、宣传、人才、机关支部等工作。联系县委办、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机关工委、融媒体中心。实行领导联系乡镇工作制度,联系大河口乡。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职责,完成县林草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邱建文(党组成员、副局长):毕叭村委会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
刘济民(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科技与产业发展股。负责储备林建设、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农村能源建设等工作。联系发改、工信、教体、住建、文旅、公共资源交易、投资促进等部门工作。实行领导联系乡镇工作制度,联系栋川镇。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职责,完成县林草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 渊(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局办公室、计财股、林火监测中心。联系县政府办公室、国家安全、机要保密、卫健、医保、住房公积金、财政、人社、编办、保险、应急管理、气象、档案、志办、金融、机关事务、审计等部门工作。实行领导联系乡镇工作制度,联系适中乡。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职责,完成县林草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陈文玉(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林长办、太平木材检查站。联系县法院、检察院、自然资源、森林警察大队、交运、搬迁安置、税务、司法、政务服务、行政审批、营商环境等部门工作。实行领导联系乡镇工作制度,联系光禄镇。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职责,完成县林草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马 靖(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副局长):协助李庆红局长抓好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工作。负责深化改革、政策研究、团委、民族宗教、市场监管等工作。实行领导联系乡镇工作制度,联系弥兴镇。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职责,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魏 红(花椒园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副局长):协助杨宏局长抓好花椒园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工作。负责统计、工商联等工作,联系统计局、工商联等部门工作。实行领导联系乡镇工作制度,联系官屯镇。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职责,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徐钰松(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副局长):省发改委挂职学习。
李永昌(花椒园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副局长):官屯镇副镇长(挂职)。
段 浩(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姚安管护局副局长):协助周伦局长抓好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姚安管护局工作。负责统战、政法、公安、信访、武装、水务、平安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等工作。联系政协办、统战、政法、公安、信访、武装、水务、妇联、残联、供销、民政、退役军人、红十字会等部门工作。实行领导联系乡镇工作制度,联系前场镇。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职责,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股室人员调整通知
中共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 A
2023年4月28日 A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股室人员调整通知
各乡镇林草服务中心、局属各股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局属内设股室及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股室及人员调整
1.局办公室(计财股、综合办)
主 任:王自军
副主任:王悦花(负责财务工作)
陈洪刚(负责综合办工作)
工作职责:
局办公室:王自军、关丽华、曾凤美、高 琳、李 健、毛建兵。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机关事务、人事、机构编制、档案、国家安全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室:王悦花、杨骁琳。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部门预算,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审计稽查、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所属单位计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林业和草原项目资金,行业会计核算和规费。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办:陈洪刚、包世华、伍晋蓉、卢绍安、杜文。负责统战、武装、公安、禁毒、信访、综治维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比拼办、退役军人管理、人才、精神文明、平安创建、市域社会治理、卫健、水务等有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生态保护修复和种苗管理股(姚安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营林营草工作站
股长(站长):班云学
人 员:刘跃云、罗莹莹、胡本高、毛海、孙富强。
工作职责:承担全县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退耕(牧)还林还草工程,组织实施石漠化、荒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负责植树造林、异地造林,以及其它以植树种草等措施保护和恢复生态的相关工程;负责林木种子、种苗、草种管理,示范推广、良种基地及保障性苗圃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负责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有关工作;负责姚安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人居环境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林长办、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办公室(政策法规股)
主任(股长):周兴明
人 员:李彩芳、周 涛、朱仁酌
工作职责:承担林长制推行、林业和草原制度改革发展、林业和草原政策法规推行和执行监督工作。负责林长制推行方案和措施编制、林长巡林工作督促,负责林业和草原制度改革方案措施编制和改革制度政策落实宣传、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涉及行政审批的信息公开等工作;承担执法监督、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的有关工作;负责集体林权制度、农村林地林木和草原承包经营流转管理等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4.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
股长(主任):胥维江
副股长(副主任):王云平
人 员:陈荣虎(兼太平木材检查站站长)、何 勇、郑永宏
工作职责:承担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森林督查及林业行政案件线索调查核实,编制林地和草原保护利用规划、森林采伐限额、森林经营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和监督林地征占用、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木材经营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5.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股
股 长:高丽菊
人 员:王浩宇
工作职责:承担自然保护区管理、湿地管理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并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管理重要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负责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调查与评估工作,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与修复、疫源疫病监测。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6.科技与产业发展股、农村能源工作站
股 长:孟 菊
人 员:马云军(兼任农村能源站站长)、郑丽华、苏铝
工作职责:承担林业科技与产业发展、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草原分类经营、农村能源建设、低效林改造、林业贷款贴息工作。负责组织和开展林业和草原技术成果转化、推广、培训、知识产权保护等有关工作;负责编制天保工程总体规划,天然林保护工程技术推广和人员培训,指导并监督全县天保工程区内森林资源管护、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工作;负责森林草原资源分类、区划、经营及管理工作,制定年度森林草原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使用方案,并监督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使用和兑现;负责指导全县沼气、太阳能、风能、地热资源、常规能源节能技术及设备等能源利用技术的推广运用及项目实施工作;负责林业贴息贷款的申报、审核、验收等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7.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含储备林建设)
站 长:吴永清
人 员:杨青山
工作职责:承担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储备林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植物检疫,病虫害动态监测、防治和预防技术指导,森林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普查及知识宣传;负责储备林建设、森林城市创建、经济体制改革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8.林火监测中心
主 任:韩 冬
人 员:刘有荣、王国伟、周庆禄
工作职责:组织、指导全县森林和草原防火预警响应、监测管理和信息发布;组织、指导全县森林和草原防火科学技术推广和应用、气象、应急、安全生产。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9.三个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办公室
(1)三峰山
主 任:刘晓强
主要职责:依法保护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内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执行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及科学研究;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自然保护知识的教育;负责自然保护区界标的设置和管理,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花椒园
主 任:申正东(兼职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及乡村振兴工作)
人 员:李 龙
工作职责:依法保护花椒园州级自然保护区内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执行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及科学研究;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自然保护知识的教育;负责自然保护区界标的设置和管理。负责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及乡村振兴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大尖山
主 任:申正雨
人 员:潘骆孟奇(兼职固定资产投资及招商引资工作)
主要职责:依法保护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内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执行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及科学研究;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自然保护知识的教育;负责自然保护区界标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及招商引资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有关要求
各股、室、站、所均按县委“三定方案”精神设置,请调整后的人员,认真对照《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和《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中明确的职责职能认真履职。涉及各股室调整人员需在3个工作日内移交好现岗位的工作,并到新岗位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