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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森林管护人员计划指标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 访问量:13154 | 发布时间: 2022/12/27 11:37:21
各乡镇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局属相关股室:

为强化森林资源管理,切实管护好我县193.57万亩森林资源,现将2023年森林资源承包管护人员计划指标下达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承包管护人员计划指标

(一)下达乡镇管护人员计划指标

本次下达各乡镇承包管护人员计划指标678名。其中,天保工程管护人员99人,公益林管护人员214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352名,县聘请联合管护人员11名、2021年封山育林管护人员2名。

(二)下达林火监测中心指标

1.大风口、高峰寺、三峰山、杨梅山四个瞭望台及大风口联营林场由5户家庭承包管护。

2.依据《姚安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下达县级森林防火专业队员60名。

3.下达临时管护人员100名(春节或者清明节1个月)。

二、管护劳务费及资金支出

(一)管护劳务费

1.天保工程及公益林承包管护人员劳务费900元/月·人,其中:基本工资800元/月·人,奖励工资100元/月·人。

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10000元/年·人,其中:基本工资800元/月·人,奖励工资400元/年·人。

3.县聘请联合管护人员及2021年封山育林管护人员劳务费1000元/月·人,其中:基本工资900元/月·人,奖励工资100元/月·人。

4.临时管护人员(清明节1个月)1000元/人。

5.四个瞭望台及一个联营林场实行承包管护,承包管护劳务费共计22.68万元/年,其中:大风口瞭望台承包管护劳务费5.4万元/年、高峰寺瞭望台承包管护劳务费4.32万元/年、三峰山瞭望台承包管护劳务费5.4万元/年、杨梅山瞭望台承包管护费4.32万元/年;承包大风口联营林场资产管护管理费3.24万元/年。

6.县森林防火专业队员工资3000元/月·人,每月从扑火队员工资中提取20%作为绩效考核资金,防火期结束后一次性发放。

(二)护林员保险

全县678名护林员(含瞭望台及大风口承包管护人员)必须全部购买赔付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由乡镇和护林员承担,不购买保险者,不得签订承包管护协议。

(三)资金支出方式

2023年乡镇聘请的天保工程管护人员、公益林管护人员、生态护林员、县聘请的联合管护人员和2021年封山育林管护人员678名劳务费由县林草局通过“一卡通”按季度发放,奖励工资根据各乡镇上报的年终考核情况发放;家庭承包管护人员、临时管护人员、县森林防火专业队员劳务费由县林业和草原局统一调配发放。

三、计划指标执行时间

(一)天保工程、公益林、联合管护、生态护林员和家庭承包管护人员计划指标执行时间为1年(即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2021年封山育林管护人员计划指标执行时间为5年(即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县森林防火专业队员指标计划执行时间为6个月(即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四)临时管护人员为春节或者清明节期间一个月。

四、相关要求

(一)管护责任区与管护责任人有效衔接。各乡镇要综合考虑辖区森林管护面积、巡查管护线路和管护责任区自然地形等因素,将辖区林地按护林员指标及护林员联动管理系统划分管护责任区,确保一个责任区有一名护林员负责,实现管护责任区与管护责任人有效衔接。同时,责任区之间要无缝衔接,辖区林地范围全覆盖。管护责任区出现涉林行政、刑事案件,在追究相关人员行政、刑事、经济赔偿责任时,管护责任区对应的护林员负主要责任;若管护责任区划分不清楚、出现遗漏的林地、有责任区但没有对应的护林员、管护责任区与护林员不对应等情况,乡镇人民政府及林草中心负主要责任。责任区划分以2021年姚安县森林资源监测数据及护林员联动管理系统为依据,管护责任区分布图上报县林草局科技与产业发展股备案。

(二)承包管护人员落实程序。本人自愿到村委会报名(申请)→乡镇林草中心根据计划指标进行考察并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县林业和草原局备案。如果出现护林员空缺时,按此程序聘用补齐。上岗前,承包管护人员及相应管护范围需进行公示7天,公示地点为乡镇人民政府、林草中心、村委会及村民相对集中的地方。公示结束无争议的,公示表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签字,报县林业和草原局科技与产业发展股备案。

(三)管护劳务费拨款及报账。管护劳务费由县林草局按季度通过财政补贴系统“一卡通”发放,管护劳务费汇入护林员社保卡账户后,管护人员在管护劳务费花名册上签字确认,严禁他人代签;各乡镇须于每个季度20日前将当季度管护劳务费(第四季度含考核绩效)发放花名册电子版及上季度管护劳务费发放签字名册报送至县林业和草原局科技与产业发展股。

(四)确保护林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各乡镇要做好承包管护人员管理工作,确保管护人员专职专岗,同时对护林人员岗位职责、巡山护林四至范围、工作重点予以明确,并告知管护责任区和范围,同时加大对护林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力度,坚决杜绝护林人员吃空饷、不上山巡山护林、不认真履行职责等行为。必要时,将对承包管护人员聘用、管理、培训、劳务费发放等情况进行调查,如有违纪违法行为,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辖区内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五)严格按照计划指标落实承包管护人员。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本次下达的计划指标落实承包管护人员,签订承包管护协议。承包管护协议、审批表、统计(公示)表等应统一使用本次下发的样表,填写准确、完整、清晰,被聘用方签字处均需本人签字,一式三份,聘用人员资料请各乡镇于2023年1月30日前报县林草局科技与产业发展股备案。逾期15天不上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县林草局下达的承包管护人员计划指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各乡镇自行承担。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