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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森林乡村(第三批)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 访问量:10018 | 发布时间: 2022/8/17 17:52:32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州林业和草原局工作要求,请各乡镇按照《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森林乡村(第三批)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我县2022年省级森林乡村(第三批)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程序开展评价认定

开展云南省省级森林乡村建设是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措施。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细则,完善工作制度,及时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森林乡村(第三批)申报评价工作。

(一)严格程序,认真开展评价认定。各乡镇要严格按照《云南省省级乡村评价认定办法(试行)》(附件4)的要求,认真开展评价认定工作,严格规范程序,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创建推荐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客观公正。

(二)认真总结,积极申报。请各乡镇认真梳理,总结第一、二批省级森林乡村申报工作经验,并在此基础上对照《云南省省级森林乡村评价指标》(附件3)要求,结合各地实际,积极推荐申报云南省省级森林乡村。坚持成熟一个,推荐一个,真正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推荐申报为云南省省级森林乡村。

(三)推荐范围。各乡镇所辖范围的行政村。已获得“国家森林乡村”及第一批、第二批认定的“省级森林乡村”,不得再重复推荐为“省级森林乡村”。

(四)推荐名额。上级分配我县10个“省级森林乡村”名额,为统筹考虑各乡镇“森林乡村”实际差异情况,我局进行了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五)推荐程序。以各乡镇为单位组织推荐。由行政村提出认定申请;各乡镇对照《云南省省级森林乡村评价指标》的6个方面25项指标进行自评分;推荐“省级森林乡村”的基础评价内容基础分70分,设置加分30分,基础分与加分之和为综合评价得分,70分以上的允许推荐为云南省省级森林乡村,并填写《云南省级森林乡村推荐表》(见附件2)。

二、有关要求

(一)材料审核及报送时间。各乡镇对所推荐的云南省省级森林乡村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于2022年9月20日前将推荐材料一式二份报送县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修和种苗管理股。将电子版(PDF及word)发送至yastbhxf@126.com。

(二)推荐上报材料内容。申报材料主要包括:行政村提出的认定申请,行政村概况(单行材料),《云南省省级森林乡村推荐表》(附件2),《云南省省级森林乡村评价指标》(附件3);反映乡村状况、工作开展情况照片(大小3—5M),格式为JPG、视频(附文字内容说明及拍摄人)。


附件:1.姚安县第三批省级森林乡村申报名额分配表

   2.云南省省级森林乡村推荐表

   3.云南省省级森林乡村评价指标

   4.云南省省级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办法(试行)

   5.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森林乡村(第三批)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8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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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第三批省级森林乡村申报名额分配表

      2.省级森林乡村推荐表

      3.云南省省级评价指标

      4.云南省省级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办法

      5.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森林乡村(第三批)评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