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林草服务中心、局属各股室:
为进一步理顺机构改革后的工作关系,提高工作效率,经林草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县林草局领导班子和股室人员进行调整,并实行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乡镇工作制度,现将调整后的分工通知如下,请各乡镇林草服务中心和局属各股室按此分工汇报、对接工作。
骆 宁(党组书记、局长):主持林业和草原局全面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
周立金(党组成员、花椒园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局长):主持花椒园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全面工作,对花椒园州级自然保护区工作全面负责。分管林草行业扶贫、挂包联系村脱贫成效巩固及驻村队员管理工作,联系县扶贫办。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职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志华(党组成员、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姚安管护局局长):主持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姚安管护局全面工作,对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工作全面负责。分管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股、工会等工作,负责机关支部工作。联系机关工委、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县总工会。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职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庆红(党组成员、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局长):主持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全面工作,对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建设等工作。联系组织部、纪委监察委、宣传部。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职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何树荣(党组成员、自然资源公安局局长);钱兴国(自然资源公安局政委):负责自然资源公安局全面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邱建文(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局办公室(计财股)、防火监测中心。联系县政府办、卫健、医保、住房公积金、财政、外事、教育和体育、人事人社、编办、保险、应急管理、气象、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档案、融媒体中心、志办、金融、工商联、机关事务等部门工作。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职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济民(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含储备林建设及招商引资)、科技与产业发展股、农村能源工作站。联系县委办、发改(粮食、节能减排)、住建、文化和旅游、公共资源交易等部门工作。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职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许 云(副局长):分管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政策法规股)、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办公室、太平木材检查站、木材经营部,联系法院、检察院、自然资源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交运、移民安置、税务、深化体制改革(政策研究)、政务服务等部门工作。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职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 渊(副局长):分管生态保护修复和种苗管理股(姚安县绿化委员会)、营林营草工作、综合办。联系县人大办、县政协办、水务局(水土保持)、农业农村、政法、司法、公安、武装部、信访等部门工作。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职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章体红(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姚安管护局副局长):协助李志华局长抓好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姚安管护局工作,负责妇联、统计等工作,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职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 宏(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副局长):协助李庆红局长抓好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工作。负责林草局办公室工作。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职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马 靖(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副局长):协助李庆红局长抓好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工作,负责残联、市场监督管理等工作。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职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魏 红(花椒园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副局长):协助周立金局长抓好花椒园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工作,负责供销、团委等工作。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职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既有明确分工,又要加强配合,实行AB角工作协调机制:邱建文和杨宏、刘济民和魏红、许云和马靖、杨渊和章体红互为AB角。AB角要互通工作情况,A角出差、休假等情况时,B角要主动互相履行职责。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1、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股室人员调整的通知;
2、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实行领导联系乡镇的通知。
中共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
2019年6月24日
中共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股室人员调整的通知
各乡镇林草服务中心、局属各股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局属内设股室及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股室及人员调整
1、局办公室(计财股、综合办)
主 任:杨 宏
副主任:王悦花(负责财务工作)
陈洪刚(负责综合办工作)
工作职责:
局办公室:杨 宏、偰 彦、关丽华、高 琳、李 健、毛建兵。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机要、宣传、信息、人事、机构编制、日常外事、保密、档案、政务公开、安全生产等工作。
财务室:王悦花、杨骁琳。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部门预算,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审计稽查、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所属单位计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林业和草原项目资金,行业会计核算和规费。
综合办:陈洪刚、包世华、伍晋蓉、卢绍安、曹跃明。负责武装、公安、禁毒、普法、依法治县、司法、信访、平安创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比拼办、精神文明、统战、综治维稳、人才等有关工作。
2.生态保护修复和种苗管理股(姚安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营林营草工作站
股长(站长):班云学
人 员:刘跃云、王国伟、罗莹莹、胡本高
工作职责:承担全县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退耕(牧)还林还草工程,组织实施石漠化、荒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负责植树造林、异地造林,以及其它以植树种草等措施保护和恢复生态的相关工程;负责林木种子、种苗、草种管理,示范推广、良种基地及保障性苗圃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负责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有关工作;负责姚安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3、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政策法规股)、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办公室
股长(主任):周兴明
副股长(副主任):胥维江
人 员:陈荣虎(兼太平木材检查站站长)、何 勇、李彩芳、周庆禄、郑永宏、周 涛
工作职责:承担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及改革发展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编制林地和草原保护利用规划、森林采伐限额、森林经营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和监督林地征占用、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木材经营,承担执法监督、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的有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涉及行政审批的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集体林权制度、农村林地林木和草原承包经营流转管理等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4、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股
股 长:朱文华
人 员:王浩宇
工作职责:承担自然保护区管理、湿地管理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并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管理重要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负责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调查与评估工作,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与修复、疫源疫病监测。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5、科技与产业发展股、农村能源工作站
股 长:孟 菊
人 员:马云军(兼任农村能源站站长)、郑丽华、毛学美、代俊刚
工作职责:承担林业科技与产业发展、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草原分类经营、农村能源建设、低效林改造、林业贷款贴息工作。负责组织和开展林业和草原技术成果转化、推广、培训、知识产权保护等有关工作;负责编制天保工程总体规划,天然林保护工程技术推广和人员培训,指导并监督全县天保工程区内森林资源管护、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工作;负责森林草原资源分类、区划、经营及管理工作,制定年度森林草原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使用方案,并监督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使用和兑现;负责指导全县沼气、太阳能、风能、地热资源、常规能源节能技术及设备等能源利用技术的推广运用及项目实施工作;负责林业贴息贷款的申报、审核、验收等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6、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含储备林建设及招商引资)
站 长:吴永清
人 员:杨青山、王自军、申正东
工作职责:承担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储备林建设及招商引资等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植物检疫,病虫害动态监测、防治和预防技术指导,森林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普查及知识宣传;负责储备林建设、森林城市创建、人居环境、乡村振兴、经济体制改革、招商引资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7、林火监测中心
主 任:韩 冬
人 员:刘有荣、周富生
工作职责:组织、指导全县森林和草原防火预警响应、监测管理和信息发布;组织、指导全县森林和草原防火科学技术推广和应用、气象、应急、安全生产。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8、三个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办公室
(1)三峰山
主 任:刘晓强
人 员:高丽菊
主要职责:依法保护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内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执行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及科学研究;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自然保护知识的教育;负责自然保护区界标的设置和管理,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花椒园
主 任:王云平
人 员:李 龙
工作职责:依法保护花椒园州级自然保护区内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执行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及科学研究;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自然保护知识的教育;负责自然保护区界标的设置和管理,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大尖山
主 任:申正雨
人 员:潘骆孟奇
主要职责:依法保护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内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执行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及科学研究;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自然保护知识的教育;负责自然保护区界标的设置和管理,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有关要求
各股、室、站、所均按县委“三定方案”精神设置,请调整后的人员,认真对照《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和《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中明确的职责职能认真履职。涉及各股室调整人员需在3个工作日内移交好现岗位的工作,并到新岗位报道。
中共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实行领导联系乡镇的通知
各乡镇林草服务中心:
因工作需要,经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实行领导联系乡镇工作制度,现将调整后的联系分工通知如下:
栋川镇:刘济民(党组成员、副局长)
光禄镇:邱建文(党组成员、副局长)
前场镇:许 云(副局长)、章体红(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姚安管护局副局长)
弥兴镇:何树荣(党组成员、自然资源公安局局长)、杨 宏(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副局长)
太平镇:李志华(党组成员、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姚安管护局局长)
官屯镇:马 靖(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副局长)、魏 红(花椒园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副局长)
大河口乡:李庆红(党组成员、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局长)
适中乡:杨 渊(副局长)
左门乡:周立金(党组成员、花椒园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