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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姚安县林业局党组“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方案
来源: 姚安县林业局 | 访问量:13419 | 发布时间: 2018/10/30 15:26:55

根据中共姚安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姚组通〔2018〕32号)文件精神,为扎实开展好林业系统干部职工“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治重点,切实解决全局干部职工中存在的“为官不为”问题,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振奋精神、勇于担当、创新实干,着力营造攻坚克难、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干事创业环境。

二、整治范围

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三、整治内容

1.习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重部署轻落实,跟踪问效不及时;不敢担当、不愿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决策或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果;回避矛盾、避重就轻,对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搪塞应付、听之任之。

2.职责边界不清、责任意识不强,遇事相互推脱,玩太极、踢皮球;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难题就推脱,绕不开推不掉就上交:光说不练、见风使舵,有利的事争着管,无利的事无人管;新官不理旧账,前后“两张皮”,不守承诺、非推即脱;只当官、不担责,有风险的不敢干,有难度的不愿干,没有先例的不肯干,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

3.在其位不理其政,对群众的事情找理由拖着不办,对上级交办的任务讲客观顶着不办;工作纪律松弛,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在岗不在位;精神不振、浑浑噩噩,出工不出力,工作不在状态;业务不精、能力不强、效率低下、办事拖拉。

4.唯上不唯实,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欺上瞒下,报喜不报忧,报功不报过;当“老好人”、做“太平官”,信奉“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工作信条,对分管的人和事不敢抓不敢管,怕得罪人、怕丢选票。

5.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不到位,听不进意见、个人说了算,独断专行或各自为政,导致贻误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把决策规则和组织程序当摆设,随意改变议事决策程序,开“天窗”、留“后门”,出了问题拿集体决定作挡箭牌。

四、整治措施

(一)加强教育引导,增强担当作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补足林业干部精神之“钙”,培育“为官有为”信念,提升执政为民的“精气神”,增强担当为民之责和政治定力,坚守“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政治信念,恪守甘当公仆的为民情怀。二是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钉钉子精神、工匠精神和愚公移山精神,通过推荐表扬、大力宣传一批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先进典型,惩戒问责一批不担当、不作为干部,大力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奋勇争先的氛围,激发全局干部职工以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政治担当,满怀激情奋力推动林业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强化正向激励。一是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妥善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等原则,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情况,对干部的失误错误进行综合分析,对该容的大胆容错,不该容的坚决不容。二是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对失误错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帮助干部汲取教训、改进提高,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对工作失误和不胜任现职干部进行“回炉淬火、加钢锻造”,在知识空白、能力盲区、经验弱项上开展针对性培训和多方位锻炼,避免陷入少知而迷、不知而盲、无知而乱的困境,在失误中获得经验教训,最大限度地保护干警干事创业的激情。

(三)强化监督问责,形成不作为追责的硬性约束。一是加强林业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对“不作为、慢作为、不落实、中梗阻”等“为官不为”干部加大问责力度,坚决整治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坚决调整“太平官”“糊涂官”“慵懒官”,推动形成真抓实干、苦干实干的好作风。二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为官不为”问题,认真查核、严肃处理。对上级党委、政府,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对群众的诉求推三阻四,对问题反映集中却久拖不决、久禁不止的,对该作为却不作为的“为官不为”干部,严格追究“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责任,对玩忽职守、渎职失职,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加大对“为官不为”干部的通报、曝光力度,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五、方法步骤

集中半年左右的时间开展专项整治,分问题排查、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三个阶段,从7月份开始,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问题排查阶段(7月底前)。逐一对照“整治内容”对林业局存在的“为官不为”问题进行认真排查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根据排查出来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等。林业局班子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整改方案及问题整改清单请于2018年7月20日前报局综合办收集整理后上报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二)整改落实阶段(7月至9月底)。根据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要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对梳理出的问题,做到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彻底整改。

(三)建章立制阶段(10月至12月底)。认真梳理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建立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人、靠制度追责的长效机制。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局党组对专项整治行动负主体责任,现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夏 鸿  (林业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马  超 (林业局局长)

周立金 (党组成员、花椒园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局长)李志华 (党组成员、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局长)

成  员:朱永鸿 (党组成员、林业局副局长)

许  云 (林业局副局长)

刘济民 (林业局副局长)

邱建文 (林业局副局长)

章体红 (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综合办,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督促检查,提高监督实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严查严管、抓早抓小、久久为功,对“为官不为”问题,不搞“下不为例”“ 网开一面”,要突出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抓整治。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督查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督,对“为官不为”专项治理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同时,强化逐级跟踪监督,畅通监督渠道,健全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严格追责问责,力推工作落实。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为官乱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查处一批典型“为官不为”问题,需要进行组织处理的,由局党组认定并处理;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报请县纪检监察组作出相应处理。


中共姚安县林业局党组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