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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林业局关于印发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林业局 | 访问量:15079 | 发布时间: 2018/10/26 15:42:21

各乡镇林业站、县森林公安局、局属各股室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州、县关于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部署和安排,按照《楚雄州林业局关于做好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姚府办明电〔2018〕80号)《姚安县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指挥部关于成立姚安县非洲猪瘟防控指挥部的通知》(姚防指字〔2018〕5号)及10月12日全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会议精神,为全面落实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措施,确保我县养殖业安全、市场供应和社会稳定,姚安县林业局制定了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现将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依法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附件:姚安县林业局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姚安县林业局           

2018年10月17日        

姚安县林业局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批示,国家对动物疫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加强对动物疫病防疫工作的统一指导,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为指导思想。

二、工作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做到早发现、快报告、严处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措施,确保我县养殖业安全、市场供应和社会稳定,姚安县林业局决定成立姚安县林业局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  超(姚安县林业局局长)

副组长:何树荣(县森林公安局局长)

许  云(县林业局副局长)

刘济民(县林业局副局长)

成   员:吴永清(森林防站站长)

周兴明(资源林政股股股长)

班云学(自然保护区管理股股长)

陈荣虎(太平木材检查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森防站(县野保办),办公室主任由吴永清兼任,负责信息、数据的收集、汇总、上报,并处理日常事务。

四、防控措施

(一)提高意识,落实责任

各乡镇要进一步提高意识,落实野生动物疫情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落实好排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切实做好非洲猪瘟的防控工作。

(二)严格疫病诊断和疫情报告

各乡镇要认真排查、发现野生动物可疑疫情要及时上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制。对履行职责不力或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动物疫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三)积极宣传培训提高疫病防控能力

各乡镇要加大非洲猪瘟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对本辖区内野猪养殖场(户)进行本底调查,掌握现有野猪存档数,加强对野猪养殖、经营等相关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增强自主防范意识,积极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应急值守与应急保障

各乡镇要切实落实重大动物疫病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接听和处置疫情举报信息,确保信息畅通。建立应急预备队,做好突发疫情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有效应对,规范处置。

(五)密切配合,健全联防联控机制,确保防控效果

各乡镇要进一步增强意识,按照抓早抓小、从严控制、联防联控的原则,加大野外巡护力度,一旦发生野猪疑似疫情,要积极向同级政府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密切配合畜牧部门做好疫情处理。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形势严峻,各乡镇要切实提高警惕,严加防范,加大野外巡护和监测力度,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依法做好非洲猪瘟的防控工作。

(二)落实动物防疫责任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积极主动作为,严格依法落实野生动物疫情疫病监测及防控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统一领导,扎实做好防控工作,务必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