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姚安县纪委 姚安县监委印发〈姚安县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姚纪发〔2018〕12号)文件精神,县林业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就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州、县党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部署安排,突出问题导向,坚决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以及“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中梗阻”“推拖绕”“走秀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局党组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严从紧从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县党委具体实施办法,增强 “四个意识”,提升政治站位,真正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对党中央的要求令行禁止,推动纪律作风建设根本好转,营造从严从实的干事创业环境,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姚安林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整治对象
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三、整治内容
(一)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
1. 违规公款吃喝问题,潜入“地下”(单位内部机关食堂、农家乐、私人会所等)或借开会、考察、检查等各种名义公款吃喝、互相宴请(同城接待)。
2. 公款国内及出国境旅游问题,由管理服务对象买单的“公权游”、借公务出差、学习、培训、研讨、招商之机“变相”游等公款国内外旅游。
3. 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私车公养、领取车改补贴后继续违规乘坐公车、超编制、超标准留用公务用车、违规借用、占用、换用下属单位、企业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4. 楼堂馆所违规问题,违规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
5. 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违规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禁止的津贴补贴、违规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违规发放福利。
6. 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收受或赠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通过微信红包、电子商务、快递业务收送礼。
7. 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超规模、超标准或分批多地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敛财。
8. 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问题,提供或接受超标准、超规格接待、接待手续不规范、不完备、违反“禁酒令”、招商引资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
9. 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问题,违规组织、接受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KTV、烧烤等高消费娱乐及健身活动。
10. 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问题,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搞所谓的“家宴”,进行利益勾兑和输送。
11. 领导干部住房违规问题,违规多占住房或买卖保障性住房、不按规定腾退周转住房。
12. 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单位、个人)宴请。
13. 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缺失,该发现问题没发现、该报告不报告、该处理不处理、该问责不问责等问题。
(二)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专项整治
1. 贯彻落实方面,“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对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不传达、不贯彻、不落实解决;对部署的工作不检查、少检查、不督办;对发现的问题不处置、不整改、不纠正;对失职失责的不追究、不处理、不通报问题。
2. 调查研究方面,在调查研究中搞形式、走过场,“钦差式”调研,打造“经典调研线路”;调研时隐瞒实情,应付检查,哄骗上级,糊弄群众,虚报浮夸,报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报喜不报忧,掩盖矛盾和问题。
3. 服务群众方面,不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制度,“门好进、脸好看”,但仍然“事难办”,互相推诿扯皮,人为设置“玻璃门”“弹簧门”,“管卡压”变成“推绕拖”;政务服务热线电话长期无人接听,政府网站中政务公开、便民服务等栏目成为僵尸栏目。
4. 项目建设方面,热衷于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项目工程,而不考虑客观实际,项目实施效果不佳。
5. 会议会风方面,同一会议层层重复开,以会议贯彻会议,以讲话落实讲话,不注重实际成效;检查评比走马灯,一个接一个,导致干部疲于应付,没有时间抓落实。
6. 改进文风方面,起草文件机械照搬照抄,出台制度规定“依葫芦画瓢”,不结合工作实际,搞上下一般粗,工作安排笼而统之、大而化之,工作措施缺乏针对性,不务实管用。
7. 责任担当方面,遇到问题绕着走、碰到矛盾躲着走、看见难点低头走,推一推才动一动,凡事都要上级拍板,避免自己担责,甚至层层往上报、层层不表态。
8. 工作实效方面,不重实效重包装,把精力都放在“材料美化”上,一项工作刚开始就急于总结成绩、宣传典型,搞“材料出政绩”。
9. 履行职责方面,热衷于与下属单位签订“责任状”,将责任下移,让下级的“责任状”成为自己的“免责单”。
10. 对待问题方面,对身边不良风气和违规问题态度漠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知情不报、听之任之,甚至在组织向其了解情况时仍不说真话等新表现;对巡视巡察、审计、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不重视,整改工作流于形式,选择性整改、虚假整改、消极整改。
四、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从2018年6月1日起,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2018年6月20日前完成)。局党组在6月20日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科学制定并下发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的目标、内容、对象、时限、方法、步骤和要求,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责任股室。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州委关于深刻汲取侯新华赵海仙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警示教育活动,利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会、民主生活会、干部职工会等,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学习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州委九届三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学习省委陈豪书记调研楚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及省州县具体实施办法等,让全局干部职工理解把握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对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知晓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内涵要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参与专项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扎实推动作风大转变、精神大提振、执行大提升。并于6月 20日前将工作方案及开展动员部署的情况报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二)查找问题(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局党组要逐一对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专项整治内容,结合单位职能,采取随机调研、基层走访、个人访谈、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和听取服务对象、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基层林业站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原汁原味进行梳理,通过别人提、自己找等方式,认真查找和找准、找实本部门本单位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找准问题根源,如实填写单位及个人《姚安县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专项整治问题清单》(附件1—2)。单位和县管干部的问题清单经党组书记审核签字后,连同单位专项整治自检自查情况报告于 6月 25日前报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其余干部职工的问题清单,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上报局综合办,由局党组督促抓好整改。
(三)集中整改(2018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坚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局领导班子及成员要根据领导班子和个人问题清单,制定领导班子整改方案和个人整改措施,填写《姚安县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专项整治整改清单台账》,经局党组书记审核把关后,以适当方式公开,自觉接受监督,限期于11月30日以前全部整改完毕。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认领班子存在的问题,带头作出承诺,带头进行整改。对整改情况实行销号管理,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实效。局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抓早抓小,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党员干部查找的问题,及时开展责任主体提醒谈话、组织提醒谈话、函询谈话和诫勉谈话等,进行提醒教育和警示告诫,督促抓好整改。领导班子成员要以更高的要求和更严的标准带头抓好整改,从 7月起至 11月底,要将整改清单台账报经党组书记审核签字后,于每月 30 日前报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其余干部职工的整改清单台账,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局综合办,由局党组督促抓好整改。
(四)建章立制(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局党组要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将解决具体问题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在治标的同时,深入剖析根源,认真查找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存在的漏洞,强化建章立制,推进作风建设创新工作,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健全完善作风建设制度规定,着力形成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以作风建设成果取信于民。强化制度执行,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依法按制度办事意识,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严肃处理违反制度的行为,维护制度权威。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要把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落实中央、省州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强化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措施,明确任务,切实将专项整治抓出成效。班子成员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和要求,要求别入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做到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督促一级办、一级推动一级干,形成上下联动、一级带一级的良好局面。
(二)营造良好氛围。局党组要切实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充分运用微信群、QQ群、电子显示屏、公开栏、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精神、决策部署和进展成效、经验做法。要重视典型宣传,对“作风建设攻坚年”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加大宣传力度,突出正面激励,形成鼓励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又注意剖析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
(三)强化整改落实。局党组要坚持问题导向,把存在问题找准、找实、找具体,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及时公开整改方案、整改进度和整改结果,广泛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评判,做到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存在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群众测评不满意不放过,落实一件销号一件,以严的标准和严的措施抓实整改,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四)及时报送情况。局党组将建立工作情况月报工作机制,明确具体责任人,按照县委“作风建设攻坚年”工作安排,从2018年6月起至12月底,每月30日前向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问题清单整改台账。“作风建设攻坚年”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对“作风建设攻坚年”的经验做法和成效进行总结形成报告,并附本部门整改台账报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中共姚安县林业局党组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