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巩固拓展姚安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成果,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龙川江流域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姚安县龙川江流域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农业系统工作职能职责,制定了《姚安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巩固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经充分征求局属各涉及股室、站所(中心)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于每季度末15日前报送工作推进、存在问题、下步工作打算等情况。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1日
姚安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巩固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5-2027年)
为继续巩固拓展姚安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成果,持续推进全县水环境质量,结合姚安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安排部署,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促进农业有机化、绿色化发展,为我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到2027年底,在全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质量稳步提升,绿色农业发展基础提升。
(一)化肥减量控制目标7367吨,年均递减10吨。
(二)农药减量控制目标127.73吨,年均递减0.5吨。
(三)推动土地规模化流转10万亩,年均递增0.2万亩
(四)调优农业种植结构,大力推广生态保育型和环境友好型农作物种植,其中:水稻种植不少于3万亩,豆类种植不少于6万元(含套种),逐年减少大水大肥大药作物0.2万亩,其中减少大蒜0.1万亩、西瓜0.1万亩。
(五)稳步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大力推广肉牛等环境影响较小的养殖品种,生态敏感区逐步减少牲畜养殖密度,引导养殖户完善畜禽粪污处理设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三、治理措施及责任分解
(一)推动绿色耕种。利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农业科技推广项目,引导农民综合实施科学轮作,秸秆还田,农机化作业,科学施用化肥,增施有机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推进土地绿色耕种,有效减少农业面源污染。(责任领导:钱晓东,责任单位:局农村经济发展股、局种植业与农业机械管理股、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县乡村产业发展中心,各乡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二)调整种植结构。大力推广生态保育型和环境友好型作物种植,逐步取缔大蒜、西瓜等“大水大肥大药”作物,有序推进农业种植业结构调整,对蜻蛉河、石者河、勐岗河、弥兴河(渔泡江)、紫甸河等临河200米的水环境敏感地块,不得种植“大水大肥大药”的蔬菜、西瓜等农作物,各乡镇要严格做好限种。(责任领导:钱晓东,责任单位:局种植业与农业机械管理股、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县乡村产业发展中心,各乡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三)推进化肥减量化。集成推广施肥新技术、新产品及新机具,打造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样板。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鼓励耕地轮作休耕,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和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缓释肥、水溶肥、微生物肥等新型肥料,逐步提高有机肥、农家肥使用比例。开展肥料质量监督抽查,举办科学施肥技术培训。三年行动期间,每年实现全县化肥使用量零增长目标。(责任领导:钱晓东,责任单位:局种植业与农业机械管理股、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各乡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四)推进农药减量化。制定重大病虫害防控技术指导意见,增配自动化、智能化监测设施,及时监测发布预警信息。大力推广科学用药、精准施药,推广高效低风险农药、新型高效植保机械,积极创建绿色防控基地,开展重点作物病虫害防治示范样板,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相融合。开展农药质量监督抽查,组织农民科学安全用药培训活动,针对重点作物、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开展专题培训,规范农药经营和使用行为。三年行动期间,每年实现全县化学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目标。(责任领导:钱晓东,责任单位:局种植业与农业机械管理股、县植保植检和种业发展中心,各乡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五)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持续开展禁养区、限养区日常监管,加快推进畜禽粪污治理力度,督促乡镇加强对规模以下养殖监管,推动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提档升级,规范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加强技术培训指导,推进种养结合,畅通粪肥还田渠道;推进标准化畜禽养殖。三年行动期间,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责任领导:张利军,责任单位:局畜牧兽医股、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各乡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六)推进水产健康养殖。严格落实水域滩涂养殖规划,科学调控养殖规模和密度,优化空间布局。持续推进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实施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池塘尾水治理,因地制宜推广“稻鱼+”种养模式。(责任领导:张利军,责任单位:局畜牧兽医股、县畜牧渔业技术推广中心,各乡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七)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积极探索秸秆沃土、产业化和全量利用等技术模式,建立完善秸秆资源台账。加快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原料化“五化”利用,发挥秸秆综合利用效益。加强秸秆焚烧控制力度,确保森林防火期间不出现焚烧农作物秸秆现象。三年行动期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1%以上。(责任领导:周振兴,责任单位:局乡村建设管理股、县乡村建设服务中心,各乡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八)深入实施农膜回收行动。积极开展废旧地膜回收,建立废旧地膜回收体系,推动销售者、使用者落实回收责任。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使用和全生物降解地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加强地膜销售、使用、回收全过程监管。三年行动期间,全县农膜回收率保持在85%以上。(责任领导:周振兴,责任单位:局乡村建设管理股、县乡村建设服务中心,各乡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九)推进金沙江流域农业生态保护。加强金沙江流域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划定全县境内禁渔区,开展金沙江流域重点水域“长江十年禁渔”系列执法专项行动,打击破坏水生生物资源行为;落实水生生物资源保护资金,制定增殖放流计划,完成增殖放流任务;按照省、州长江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工作部署,落实责任单位,配合省渔科院完成长江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工作。(责任领导:马楚云,责任单位: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县畜牧渔业技术推广中心,各乡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十)开展农田灌溉尾水治理。继续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完善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设施,重点对河道沿线调蓄坝塘、生态沟渠实施改造建设,积极推进农田尾水循环利用系统建设,不断提高农田灌溉尾水收集和循环利用水平。(责任领导:周振兴,责任单位: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各乡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四、建立完善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各乡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局属相关单位主要高度重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各单位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并明确具体负责人。建立会议协调机制,聚焦蜻蛉河、石者河、勐岗河、弥兴河(渔泡江)、紫甸河等生态敏感区,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工作推进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安排。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和建立联合督导机制,对国家、省、州督查、巡视、巡察、审计发现、反馈问题整改开展检查督导。
(二)强化项目申报争取。精准把握国家政策,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做好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积极申报项目,主动对接发改、财政等部门,做好项目申报争取工作。
(三)强化污染治理科技支撑。建立完善县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专家组,开展长期跟踪和定期会商,对关键技术、重要政策、重点流域寻求上级技术帮扶。围绕科学施肥用药、农业投入品高效利用、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等关键技术,形成一批适合我县不同资源环境条件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产品。
(四)强化工作实效。要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紧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巩固提升目标,在本乡镇区域全面摸底排查,找准问题原因根源,形成问题清单。按照“三法三化”“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和“七天工作法”“三单制”工作效率要求,明确整改的具体目标、措施、责任人、时限要求、整改验收等内容,按时按质完成问题整改,并举一反三,主动排查相关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确保此类问题不再重复发生。
(五)迅速办理,整改到位。在三年巩固提升期间,凡是各类环保督察、巡察、审计等,针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存在问题,对各类交办的举报件、违法案件和相关问题,做到随交随办,明确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及时办理、回复、反馈。对查实属实的违法问题,要依法查处,所有问题要确保整改到位,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六)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途径,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科学普及、舆论宣传和技术推广,让社会公众和农民群众认清农业面源污染的来源、本质和危害。推广普及化害为利、变废为宝的清洁生产技术和污染防治措施,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到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提高农民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全民参与保护生态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