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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姚安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姚安县2024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 访问量:4227 | 发布时间: 2024/5/24 17:07:0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相关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全县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姚安县2024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姚安县财政局

2024年5月23日   

 

 

姚安县2024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严守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决策部署和省、州相关要求,持续调动广大农民群众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我县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云财规〔2022〕14号)和《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补贴面积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我县2024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按时准确兑付到位,经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姚安县2024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深入领会政策目的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是国家促进粮食生产的重要措施,是惠民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事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社会关注度高,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要以稳步提升耕地质量和提高粮食及重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以加强耕地地力保护为根本要求,认真推进补贴政策落实。要通过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引导农民综合实施科学轮作、秸秆还田、农机化作业、科学施用化肥、增施有机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耕地保护举措,稳步提升耕地质量,切实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

  二、严格执行标准

  继续执行中央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有关规定,在保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聚焦补贴对象,明确补贴依据,严格补贴范围,突出政策效能,充分调动农业生产主体保护耕地的积极性,认真抓好补贴政策落实。

  (一)补贴对象:原则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在征得拥有耕地承包权农民同意的基础上,对流转土地实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可以给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二)补贴依据: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确认面积作为申报补贴资金的依据。未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乡镇,以第二轮家庭土地承包合同面积为申报补贴资金的依据。

  (三)以下情形不得享受补贴

  1.作为畜牧养殖场、渔业养殖场占用的耕地。

  2.国家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颁发林权证或已享受退耕还林政策的耕地。

  3.成片耕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生产设施用地和辅助设施用地,如工厂化作物栽培的连栋温室用地,水产养殖池、工厂化养殖池等生产设施用地,育种育苗场所、农业生产中必须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用地和环保设施用地;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粮食生产的配套设施用地,如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用地。

  4.非农业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

  5.对抛荒1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抛荒1年以上的耕地,由其所有权属村集体等组织开展复耕复种,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6.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7.擅自转为林地、园地的耕地等。

  (四)补贴标准:1797万元(中央下达姚安县2024年度补助资金)÷158608.63亩(各乡镇汇总种植面积)=113.2977元/亩。

  三、规范补贴流程

  (一)纳入“一卡通”平台管理

  按照《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试行办法》(云财规〔2022〕22号)、《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方案》(云财农〔2022〕148号)等文件规定,经县级相关部门会商,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纳入“一卡通”平台管理,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至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二)严格补贴面积核实审定

  各乡镇要以村级为单位认真核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严格按照核减不得享受补贴政策7种情形,对照耕地实际用途情况,按照“组填报、户认可、村复核、乡镇审核、县确定”的工作程序锁定补贴面积。首先由村民小组根据农户土地确权颁证面积,结合第二轮家庭土地承包合同面积填写附件3《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填报模板》,经农民签字认可,在本组公示3天以上无异议后报村(居)委会复核,并留存公示照片。村(居)委会对种植面积复核后,由村(居)委会在本村政务公开栏公示(附件3)7天以上无异议后,填写附件2《姚安县2024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补贴面积核实统计表(村居委会填报)》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留存公示照片。经乡镇审核认定后填写《姚安县2024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补贴面积核实汇总表(乡镇填报)》报县农业农村局。

  (三)严格补贴资金核算兑付流程

  1.补贴信息核实。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财政所要指导辖区村级做好补贴对象身份证号、补贴面积、社会保障卡银行卡号、手机号码等基础信息核实,做到补贴数据准确无误。

  2.补贴资金公示。依据审定面积测算的补贴标准,核算补贴对象补贴金额,反馈乡镇、村委会利用政务村务公开场所进行公示,有异议的核查修正后再进行公示。

  3.补贴资金审核。对通过审核及公示无异议的补贴数据,由乡镇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将采取跨部门对比、抽查等方式对申请人信息再核实,不符合条件的退回重核。

  4.补贴资金发放。县农业农村局将根据审定的补贴面积和测算好的补贴标准,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将补贴发放数据提交同级财政部门,按工作程序发放补贴。

  5.发放结果反馈和处理。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以及金融机构要及时将发放结果反馈至“一卡通”管理平台,对因补贴对象基础信息有误等原因导致补贴发放失败的,应及时核实更正信息,直至补贴发放成功。

  四、压实补贴进度

  (一)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县级耕地地力补贴兑付实施方案,召开工作会议安排补贴兑付工作要求和程序。

  (二)2024年5月20日前,各乡镇完成补贴对象、补贴面积等信息采集、复核、公示、审定工作,把数据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三)2024年5月31日前,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审定的补贴面积、补贴资金额度测算亩均补贴标准,会同财政等部门完成补贴兑付基础工作。

  (四)2024年6月30日前,按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要求,完成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

  (五)2024年7月31日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以及金融部门,开展清算资金兑付情况,归纳做法经验,作出绩效评价,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形成书面工作总结上报州农业农村局、州财政局。

  五、抓实日常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是党中央、国务院针对“确保粮食安全,促进农村稳定发展”出台的重要惠民政策,事关全县5万多户种粮农民利益的大事。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推进工作落实。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要全面履行主体责任,指导村级按时、准确完成基础信息采集、核实、公示、信息录入等工作。各村居委会要强化工作责任,严格按照补贴兑付流程,及时开展面积核实、公示、上报等工作,确保基础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期完成各时段补贴工作。

  (二)强化监管检查。各乡镇、有关部门务必从“保民生、保稳定、保增长”的高度出发,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加大工作力度,把补贴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户,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要坚持日常监管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加强对补贴资金政策落实、发放情况等监督,对日常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纠正,建立健全举报投诉渠道,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重点检查、及时答复,对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三)加强培训指导。耕地地力保护资金直接发放给广大农户,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务必要做好补贴政策的宣传落实工作,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一线干部,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充分利用党代会、小组长会、集贸日等有利时机,借助乡、村公开栏广泛宣传补贴政策,让基层干部和农民充分了解中央改革政策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有效调动农民自觉保护耕地地力提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举报投诉电话,县农业农村局:0878-6042308,县财政局:0878-5711911。

 

  附件

 姚安县2024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分配表

                                     单位:亩、元

名称

补助户数

补助面积

补助标准

金额

栋川镇

17,917

43,790.86

113.2977

4,961,411

光禄镇

8,483

22,049.54

113.2977

2,498,162

前场镇

4,322

16,279.47

113.2977

1,844,426

弥兴镇

5,164

24,289.92

113.2977

2,751,992

太平镇

2,348

9,891.50

113.2977

1,120,684

适中乡

1,367

6,398.38

113.2977

724,922

左门乡

1,066

8,311.92

113.2977

941,721

官屯乡

4,096

19,896.27

113.2977

2,254,202

大河口乡

1,778

7,700.77

113.2977

872,480

合计

46,541

158,608.63

 

17,9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