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晓丽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示范合作社的扶持力度投入专项的补助资金的建议》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多年来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支持和关心。近年来我县各级各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付出了较多的努力,农民专业合作社也获得了较快的发展,但是发展中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一方面是量高质低,实力偏弱,甚至一些合作社成为徒有虚名的“空壳合作社”、“僵尸合作社”,另一方面是规模小,带动能力不强,合作不全面,运作不规范,市场竞争力弱。为进一步规范姚安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2012年,我县制定并下发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试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管理办法(试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姚安县农业局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的通知》(姚农通〔2018〕51号)。2019年4月3日,云南省11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云南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行动方案>的通知》(云农办通〔2019〕4号),我县也即将对“空壳合作社”、“僵尸合作社”进行清理整顿,分类处置,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
据农经部门统计截至2018年12月30日,全县登记注册的专业合作社376个,其中:省级示范社6个、州级示范社16个、县级示范社16个。自2005年以来,在省州农业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农业部门共争取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省级财政扶持资金126万元,扶持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项目17个。通过实施省级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项目以来,被扶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效地带动周边区域的产业带,对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有了较强的带动能力和示范作用,对促进我县农业产业化扶贫进程起到较大的推动作用。
今后,县农业农村局将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在政策、资金允许范围内研究省级、州级、县级示范社的补助资金政策,加大对合作社运转资金的扶持力度,鼓励、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全面提升对合作社的指导服务能力和水平,尤其是提升示范社的竞争力,促进合作社依法规范健康发展,为推进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环境。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