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农技中心: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农业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部分农业专项转移支付(非贫困县)专项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18〕259号)和《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农业局关于严格执行中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重大政策调整的通知(楚财农〔2017〕131号)》精神,结合中央、省、州相关文件要求,为确保我县2019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按时准确兑付到位,经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共同研究,决定组织核实2019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种植面积,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经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
二、面积核实办法:按照“户申报、组核实、村复核、乡镇审核、县确定”工作程序锁定的补贴面积,先由农户申报种植面积,经村民小组审核后填写附件3《姚安县2019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种植面积核实统计表(村民小组填报)》,经当地村民小组在本组公示3天以上无异议后报村(居)委会复核,并留存公示照片。村(居)委会对种植面积复核后,由村(居)委会在本村政务公开栏公示(附件3)7天以上无异议后,填写附件2《姚安县2019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种植面积核实统计表(村居委会填报)》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留存公示照片。经乡镇审核认定后填写《姚安县2019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种植面积核实汇总表(乡镇填报)》报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罗中元)。
三、补贴计算标准:1985万元(中央下达姚安县2019年度补助资金)÷各乡镇汇总种植面积=补贴标准。
四、补贴方式: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将按照各乡镇认定种植面积×补贴标准,把补贴资金汇入受委托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金融机构,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农户手中。
五、相关相求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是党中央国务院针对“确保粮食安全,促进农村稳定发展”出台的重要惠民政策,事关全县5万多户种粮农民利益的大事。各乡镇农技中心要及时向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汇报,成立相应工作组,明确乡镇、村、组工作要求和措施,稳步推进补贴兑付工作。
(二)广泛宣传,公开透明。各乡镇务必要做好补贴政策的宣传落实工作,充分利用电话、短信、宣传单、集贸日等有利时机,借助乡、村公开栏广泛宣传相关补贴政策,让基层干部和农民充分了解中央改革政策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补贴资金兑付要经过“户申报、组核实、村复核、乡镇审核、县确定”工作程序,其间还要组织“小组公示”“村复核公示”和“兑付公示”3次公示,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透明。
(三)注重质量,确保时限。补贴资金兑付面积是以姚安县统计局《统计公报》发布的乡镇在册耕地面积为基数,各乡镇在组织核实补贴面积工作中,要严格工作程序,吃透补贴政策,认真核实,及时化解群众矛盾,确保于4月20日前完成乡镇补贴种植面积核实上报,5月30日前把补贴资金兑付到群众“一折通”上。各乡镇种植面积核实增减变化大于《统计公报》发布面积1%的,需提供经乡镇主要领导签字盖章认可的《XX乡镇补贴种植面积核实变化情况说明》2份,作为县级确定各乡镇补贴面积的重要依据。
附件:姚安县2019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种植面积核实表1—3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