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林业局:
根据你们上报的《姚安县林业局关于请求变更2019年度第一批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的请示》(姚林请〔2019〕6号)文件已收悉,经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变更如下 :
现将2019年度第一批涉农资金部门中央整合资金中用于林业改革生态护林员和其他生态公益岗,其中有生态保护体系建设的项目资金20.1万元,直接下达到姚安县森林公安局,作为森林公安补助资金进行使用。请按变更批复加快项目实施,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此复
附件:《姚安县林业局关于请求变更2019年度第一批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的请示》(姚林请〔2019〕6号)
姚安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