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兴镇人民政府:
根据你们上报的《弥兴镇人民政府关于变更姚安县2017年度第二批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部分基础设施建设的请示》(弥政请〔2018〕81号)文件已收悉,经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变更如下:
弥兴村委会普家组部分道路硬化及挡墙支砌工程(道路硬化0.934公里,挡墙支砌0.006公里)变更弥兴村委会普家统建点建设砖砌体工程(砖砌台阶水泥砂浆面层14.57㎡,砖砌花台水泥砂浆面层180.26㎡,砖砌排水沟水泥砂浆面层392.2m);统建房附属设施(散水砼684.86㎡,基础勒脚抹灰274.33㎡,场地砼31.68m3);亮化绿化美化工程(太阳能路灯15盏,树池36个,地被绿化585.39㎡及其他树木种植绿化环境),垃圾池建设1个,消防水池建设1个,挡墙下排水沟建设1项,积土平整1项。项目计划投资38.74万元。
请按变更批复加快项目实施,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此复。
姚安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