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扶贫办、各股室:
《关于在全县扶贫系统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经县扶贫办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和方案相关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并按相关时限要求上报材料至姚安县扶贫办(电话、传真:0878-5712240,邮箱:yaxfpb@163.com)。
姚安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1月2日
附件
关于在全县扶贫系统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批示要求,认真落实省、州、县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在全州扶贫系统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楚贫发〔2017〕88号)和《中共姚安县委办公室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姚办字〔2017〕70号)精神,经县扶贫办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扶贫系统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强化目标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强化问题意识,全面系统清除作风问题形成根源,较真碰硬压缩作风问题滋生空间,严惩严治形成对作风问题的强大震撼,标本兼治构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扶贫领域作风进一步转变,使全县扶贫系统干部成为弘扬脱贫攻坚精神,作风务实,纪律严明的示范标杆,促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确保脱真贫、真脱贫,坚决打赢脱贫这场攻坚战,确保全县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与全国全省全州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工作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对照各级党委、政府的具体措施,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及时发现在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
2.坚持抓常抓长。全县各级扶贫部门要牢固树立驰而不息、久久为功的思想,围绕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和工作进度,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抓,做到精准发力、持续发力、往深里抓、往实里治。
3.坚持立行立改。对影响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的突出问题,对基层干部反映强烈的问题,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迅速纠正,坚决整改。追根溯源,举一反三,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笼子。
4.坚持标本兼治。既要认真纠正、严厉惩处腐败和作风问题,又要深入查找在工作推进、日常监督、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通过有效方式强化脱贫攻坚责任落实落地,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建章立制、强化监管。
二、治理重点
(一)扶贫领域责任落实问题。重点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安排责任落实不到位。
1.“四个意识”不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安排要求不坚决、不及时、不到位,影响脱贫攻坚工作推进的问题。
2.扶贫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参谋部、指挥部、作战部职责履行不到位,懒政怠政,不能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问题。
3.扶贫职能部门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4.脱离当地实际,对脱贫攻坚任务层层加码、急躁冒进;或不愿主动作为,消极观望、拖延等待的问题。
5.对前期扶贫领域发现的问题久拖不决、决而不行,整改不力、追责不严;对脱贫攻坚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不重视、不研究、不解决或推诿扯皮。
6.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不严,导致贪污浪费、挤占挪用等问题时有发生。
(二)扶贫领域作风问题。重点是落实扶贫政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表格扶贫、数字脱贫,扶持对象、脱贫成效不精准,以及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虚假“摘帽”等问题。
7.动态管理不力,建档立卡数据不实,信息更新不及时,贫困人口底数不精准。
8.贫困识别不精准,没有做到应扶尽扶,贫困退出没有坚持标准和程序,退出质量不高。
9.“五个一批”扶贫政策聚焦精准帮扶不够,到村到户扶政策措施针对性不强、力度不够,群众获得感不强,满意度不高,或强迫命令搞一刀切,或存在简单发钱发物、送钱送物,不注重贫困群众实现稳定收入和可持续发展,不注重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扶贫成果不可持续。
10.在扶贫资金分配和管理使用过程中失职渎职,导致资金审批不精准,资金闲置滞留或损失;不按规定执行扶贫资金公开和公示制度,群众和社会不知晓,难以有效监督。
11.调查研究不深入实际,指导工作脱离实际,遇到问题不解决,作风不严不实、欺上瞒下、敷衍塞责,不为群众想办法,甚至搞虚假扶贫、数字脱贫;或垒大户堆盆景,搞形象工程等问题。
12.考核监督从严要求不够。考核评估一团和气,不较真碰硬;督查巡查避重就轻,报喜不报忧;发现问题隐瞒不报,袒护包庇。
(三)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重点是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问题,向产业扶持以及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惠农资金动歪脑筋、伸黑手等问题。
13.通过虚列项目、虚增工作量、虚报扶贫资金等方式套取骗取资金,据为己有的贪污侵占违法违纪行为。
14.利用审批权或资金发放权等向群众违规收费,在扶贫项目建设发包、物资采购等环节中索要回扣,收取好处费的吃拿卡要违法违纪行为。
15.利用经手申办的职务便利,在项目申报、产业扶持、贫困识别等工作中假公济私、显失公平的优亲厚友违法违纪行为。
16.违反财经纪律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将扶贫资金层层截留或用于非扶贫项目的挪用违法违纪行为。
17.在扶贫资金拨付、使用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导致资金闲置,甚至挥霍浪费,影响扶贫工作开展,损害群众利益的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
三、方法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7年12月1日一2018年2月25日完成)
按照《中共姚安县委办公室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姚办字〔2017〕70号)文件要求抓好落实。坚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县纪委的监督指导下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全县各级扶贫部门充分发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机构的作用,主要负责将协调开展扶贫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因工作作风不实导致扶贫措施落实不到位且需要追究责任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并会同纪检监察机关确定有关问题性质,组织协调、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达到预期效果。各乡镇扶贫办分别于2018年1月10日、1月20曰、1月30日、2月1 0日、2月20日、2月2 7日上报《姚安县扶贫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统计表》至县扶贫办。
(二)第二阶段(2018年3月1日一6月3 0日)
督促整改落实。由各级扶贫部门认真梳理第一阶段自查自纠、交叉检查、重点检查、重点抽查存在的问题,按照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对标对表逐条加以整改落实。第二阶段,各乡镇扶贫办每月20日前报送一次《姚安县扶贫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统计表》至县扶贫办。
(三)第三阶段(2018年7月1日一12月31日)
重点抽查。由县扶贫办适时组织重点抽查,主要看自纠自查是否到位,老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新问题是否得到有效遏制。第三阶段,各乡镇扶贫办每月20日前报送一次《姚安县扶贫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统计表》至县扶贫办。12月底各乡镇扶贫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要归纳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县扶贫办。
四、加强组织推进
(一)加强领导。成立全县扶贫系统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州扶贫办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各位副主任担任,日常工作由钱晓东副主任具体抓,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在综合股,由任宝亚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也要成立领导机构,推进工作深入开展。各乡镇要明确1名联络员,干2018年1月5日前报县扶贫办综合股。
(二)提高思想认识。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性指标和底线任务,是促进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满足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主要矛盾的重要手段,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各级扶贫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转变作风,不折不扣将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三)落实工作责任。全县各级扶贫部门要把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作为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具体行动,加强队伍建设的具体举措,纳入本乡镇重点工作,及时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加强与有关部门工作协调,整合精干力量,细化具体措施,把前期已经开展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与此次专项治理有机衔接起来,把好经验、好措施、好办法融入专项治理工作中,推动专项治理积极有序精准实施,确保工作务实、过程扎实、成果真实。
(四)贯彻从严要求。全县各级扶贫部门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脱贫攻坚全过程各环节,高标准、严要求、作表率,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安排、不督促、不落实或发现问题不整改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胆敢对扶贫资金“动奶酪”的涉腐问题,要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通过扎实开晨问题整改,实现扶贫项目高标准、高质量如期完成,确保2017年10月及以前结转结余的财政扶贫资金归零,2013年以来扶贫专项资金使用中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得到全面纠正和处理。
(五)健全完善制度。针对专项治理查找出的问题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建立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常态化监管机制,健全责任落实的监督机制,为全县脱贫攻坚任务如期顺利完成提供健全有效的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