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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度扶贫项目工作经费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 访问量:13257 | 发布时间: 2017/8/17 0:00:00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姚安县人民政府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2017年度第二批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的批复》(姚贫组发〔2017〕6号)、《姚安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姚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第二批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及拨付资金的通知》(姚财农〔2017〕34号)文件精神,原提取的项目管理费33万元,经请示县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将项目工作经费33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云南省省对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贫开发〔2016〕50号)等相关规定管理使用好资金,严禁挪用、挤占和改变资金用途。
    二、请严格资金使用用途。项目工作经费专门用于项目前期准备和实施、资金管理相关的经费开支。不得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修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其他与脱贫攻坚无关的支出。


               姚安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8月17日

      附件

姚安县2017年度扶贫项目工作经费分配表

乡(镇)

分配资金

(万元)

备  注

弥兴

5

官屯

5

大河口乡

4

光禄

3

适中乡

2

       前场镇

3

左门乡

4

扶贫办

5

太平镇

1

栋川镇

1

合计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