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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农业局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农业局 | 访问量:9477 | 发布时间: 2018/8/28 10:40:34

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局属各有关股室、中心(所):

为认真做好姚安县2018年秋季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保障全县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现就做好2018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动物防疫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全县仍然面临着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严峻威胁。各乡镇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动物防疫工作作为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脱贫攻坚”和落实“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具体行动,作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认真加以落实,确保组织领导、防控责任、人员措施、经费物资、监督检查五个到位。

虽然国家退出了猪瘟和高致病性蓝耳病强制免疫政策,但我县仍然潜在“两病”发生的风险,各乡镇要按照《姚安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姚防指〔2018〕1号)要求,指导督促规模养殖场(户)采取自费、散养户组织开展村民“一事一议”、贫困户采取补贴(可从扶贫专项资金中安排)等形式,继续实施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强制免疫,适应新时代新政策调整,确保本辖区内国家“两病”免疫政策调整后疫情不反弹。同时,在国家尚未退出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前,全县仍要同步组织开展一次小反刍兽疫的普遍强制防疫工作,要求免疫密度达95%以上。

二、落实责任,狠抓措施

严格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和“五统一”、“五不漏”的要求,认真抓好2018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一是要加强宣传发动,继续巩固“动物防疫整村推进”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开展防疫工作,完善免疫档案,确保各种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5%以上,免疫抗体监测合格率达70%以上,对抗体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补免,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二是进一步强化规模养殖场监管服务责任制度,坚持挂牌到场,监督、指导、服务到位。尤其要把规模养殖场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及时指导和监督其按程序适时做好免疫接种,建立和完善动物养殖档案、免疫档案和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档案。三是加快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各乡镇要积极创建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开展多元化兽医社会化服务,加快建立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社会化服务质量评价和监督管理机制,年底将纳入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内容。

三、加强疫苗管理,提高疫苗使用效率

各乡镇要按照《姚安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姚防指〔2018〕1号)要求,完善疫苗出入库台账和领用手续、疫苗空瓶回收集中销毁处理等痕迹(销毁图片)材料,加强疫苗使用管理,切实提高疫苗使用效率,杜绝疫苗浪费。请各乡镇提前与县动物疫控中心联系调供,并认真做好疫苗到站验收、登记入库、冷链保障等工作,确保疫苗不因运输、贮藏条件不符合标准要求而导致失效的事件发生。秋防集中免疫结束后,将疫苗使用和疫苗空瓶回收情况报县动物疫控中心,县农业局将适时组织对疫苗使用和空瓶回收情况进行核查,若发放的疫苗与回收疫苗空瓶账物不相符或保管不当造成浪费或损失的,将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免疫监测,认真开展流调

免疫注射结束后各乡镇要按照《姚安县农业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动物防疫工作任务的通知》(姚农通〔2018〕5号)要求,按照任务数做好采样,送县动物疫控中心开展免疫效果检测,由县动物疫控中心将监测结果及时报送州动物疫控中心。群体免疫抗体达不到70%的要求及时补免。各乡镇要加强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分析防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和消除疫情隐患。

按照州农业局要求,各乡镇要结合秋季集中免疫开展好疫情排查和监测,做好牛羊养殖场(户)家畜布病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净化工作,重点加强对辖区内的种畜场、规模牛羊养殖场和从外地引进过种牛羊的养殖场的流行病学调查和采样监测。加强部门协作,积极与卫生等部门建立完善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控机制,保障全州公共卫生安全。

五、加强检疫管理,强化检疫监督

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强检疫监管,尤其要强化移动畜禽检疫监管,严格引种检疫报批,从源头控制动物疫病的传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全面组织实施好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以及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管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入境动物及其产品跟踪检疫监管制度,认真落实饲养动物落地报告制度和隔离观察制度,严防疫情传入。抓好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加强养殖环节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监管。加强案件查办,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和采样送检,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六、加强疫情监测,强化应急管理

加强动物疫情监测,严格疫病诊断和疫情报告,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严格按照省、州相关要求立即上报。按照《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疫情应急处置和报告行为,认真实施封锁、消毒、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诊断、病理解剖、采样送检、病死动物和污物的无害化处理等科学规范的动物疫情处置措施,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把动物疫情损失控制在最小程度。严肃疫情报告制度和报告程序,严禁瞒报、谎报和阻止他人报告动物疫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疫情信息和公开报道。

七、加强监督管理,完善痕迹档案

各乡镇要精心组织,结合自身情况,在2018年9月25日前完成秋季动物防疫工作,并上报相关总结和报表,继续执行免疫密度领导签字认可制。从开始之日起实行免疫进展周报制,每周四上午11:30前上报县动物疫控中心,若不按时上报则在年终绩效考核时将酌情扣分。秋防结束后,各乡镇要对防疫工作进行自查,进一步完善工作痕迹档案资料,接受上级部门组织的随机抽查,坚决杜绝防疫工作的死角和免疫空白点。为切实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督查,县农业局将适时组织对各乡镇进行随机抽查,将抽查结果进行全县通报并纳入年底综合目标责任考核。


姚安县农业局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