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落地服务保险公司:
为全面抓好农业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的工作,使保险业改革及发展成果惠及广大农户,把防灾减损和理赔的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助推全县脱贫攻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做好2018年度的能繁母猪保险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的重要性
开展能繁母猪保险工作是落实中央支农惠农政策,促进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帮助养殖户分散转移风险,提高生猪产业防灾能力,降低生猪死亡率和保险赔付率;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户的养猪积极性,保障生猪生产和市场供应,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能繁母猪保险工作作为脱贫攻坚中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及时组织开展好2018年度能繁母猪承保工作。
二、认真做好能繁母猪保费收缴
2018年度能繁母猪保险从1月1日开始起保,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要严格按照缴费比例,认真落实村兽医开展能繁母猪养殖户每头12元的保险费收取、承保名册的编制工作,做到“愿保尽保”,确保在2018年1月30日前将保险费和承保名册一并上交人寿财产保险公司。坚决杜绝因保费和承保资料上交不及时发生能繁母猪死亡后带来的不在保险期间,由此出现不能理赔的严重问题,切实保护投保户的利益。
三、认真落实能繁母猪保险相关政策
(一)保险期。2018年1年,具体起止日期以保险单约定为准。
(二)保险费。按照往年不变,每头60元。其中养殖户自缴每头12元,其余每头48元由各级财政补贴。
(三)承保范围。
1、火灾、爆炸、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雷击、冰雹、冻灾;
2、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震;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3、猪丹毒、猪肺疫、猪水泡病、猪链球菌、猪乙型脑炎、附红细胞体病、伪狂犬病、猪细小病毒、猪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猪支原体肺炎、旋毛虫病、猪囊尾蚴病、猪副伤寒、猪圆环病毒病、猪传染性胃肠炎、猪魏氏梭菌病、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及其强制免疫副反应;
4、意外事故导致投保个体直接死亡。
(四)赔偿标准。按保单项下在保险期内实际死亡进行赔付,每头赔付标准1055.00元。
(五)工作经费。为使我县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促进三农保险建设,充分调动基层的积极性,经过州农业局、州财政局、州人保公司、州人寿财险公司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和调研后,报请州人民政府同意,楚雄州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经费按以下比例给付,即:县级部门为本县当年总保费收入的0.6%,乡镇畜牧站为本乡镇当年总保费收入的4%,村级畜牧员、联络员为本村当年保费总收入的5%。县、乡工作经费原则对公支付,村级工作补贴由各乡考核按劳务外包方式支付。
四、切实加大承保和理赔服务力度
落地服务保险公司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规范及要求,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及时处理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强化员工的管理教育,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认真做好各项服务,及时兑付出险户的赔款,做到不惜赔、不烂赔,切实保护投保人的利益。
附件:能繁母猪承保清单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楚雄中心支公司 姚安县农业局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