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乐佳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关于改善流转土地耕作条件的建议》的提案,已于2017年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续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我县现代农业发展的关心、关注。您的提案提得很好,通过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可提升土地的利用效率,改善姚安的招商引资环境,转变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业局主要涉及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和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已实施结束,完成了上级投资计划;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2014年后,上级没用下达我县投资计划,农业局将继续积极向上级争取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资金的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民增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第三十三条第三款“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规定,我县二轮土地延包期限是从1998开始至2028年,也就是说在此期间的农村承包地的流转期限是由承包方与受让方商定,但不能超过2028年。目前我县正在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待此项工作结束后,农户承包地面积更加精准,四至更加清晰,空间位置更加明朗。届时有利于大面积的土地流转,耕作条件将会进一步改善,各级各部门也会为外来种植者提供良好的种植环境,全面推动我县种植业的发展。
通过近年来“测土配方施肥项目” “化肥零增长”和“农业综合利用—秸秆还田项目”的实施,我县已经把“土壤改良”纳入农业工作的重点,2017年,我县共采购有机肥1200余吨,补助20000亩土地增施有机肥,姚安县坝区土壤得到初步改良。
感谢您对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姚安县农业局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