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巍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姚安县九届二次会议中提出的“关于取缔县城范围及周边(思源实验学校东面公路旁及审计局附近等)养殖场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县城周边养殖现状
近年来,我县大力实施“产业升级”战略,畜禽养殖业正在向着集约化、规模化、现代化方向发展。与此同时,由于部分养殖业主环保认识不到位和环保设施不健全,个别养殖户任意选址、随意建场现象严重,畜禽粪便对水体、空气造成不同程度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已成为流域、区域主要污染源之一,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
通过调查,姚安县城南永路连接线审计局办公楼后面,有1户生猪养殖场,现养殖生猪 头,没有规范的粪污处理设施,对周围环境有影响。思源实验学校东面公路旁有生猪养殖场2户,公路东面的代学梅养殖场已快到租期,现停止养殖,养殖场的粪污已按要求进行处理,没有污染源。公路西面的梁丽生猪养殖场现存栏生猪300头,场内有排污沟,场外有化粪池,但没有实行雨污分流,粪污处理设施不规范,该生猪养殖场租用至2019年10月到期。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落实国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推动农业面源减排和区域环境质量改善,优化畜禽养殖业结构,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全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以及云南省、楚雄州等地方法规、规划和文件等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姚安县实际情况,2018年4月,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姚安县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文件,明确了划定原则、划分标准、划定对象及划定范围,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以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为目的、以统筹兼顾、科学可行、依法依规、以人为本为基本原则,以全县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规划以及产业发展空间规划调整为依据、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人口聚居区等区域作为重点,合理划定禁养区范围,加强环境监管,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现在,县人民政府正在抓紧制定《姚安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整治工作方案》,完善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推进禁养限养区制度落实,我局将按照本部门职能职责,配合县环保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执行禁养区、限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停业、搬迁或关闭整治措施,抓好整治工作措施落实。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一)加大宣传力度,向养殖户宣传养殖过程中需要遵守的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相关政策。
(二)加大日常监管,督促养殖场规范粪污处理设施,实施雨污分流,干湿分离措施,避免污染周围环境。
(三)按照《姚安县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总体要求,我局将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以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坚持生产与生态兼顾、治旧与控新结合,综合运用政策引导、行政执法等手段,落实责任,调整优化畜禽生产布局,突出重点区域,建立巡查工作机制,防止拆除关闭的养殖场死灰复燃,对于“反弹”和“复养”现象,发现一个、清查一个,全面推进禁养区限养区制度落实。
感谢你们对我县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对今后我县的农业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及时改进工作,抓好落实。
姚安县农业局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