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人民政府欢迎您!
首页> 部门文件   > >  县交通运输局
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
来源: 姚安县交通运输局 | 访问量:544 | 发布时间: 2024/12/6 10:02:19

姚安县朝阳农村客运有限公司 :

你于2024年11月25日提出姚安至弥兴四类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

经审查,你的申请符合《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8号) 的规定,决定准予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请按下列要求从事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活动:

起讫地: 姚安至弥兴    

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点:无              

日发班次限:1                

车辆数量及要求: 投入2辆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的营运客车。

经营期限:自2024年 12月9日起至2028年12月8日止。

特殊情况签注:线路公司      农村道路客运     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线

请于行政许可决定书下发之日起180天内按上述要求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然后办理相关手续。在车辆运营前,应当落实聘用驾驶员承诺和进站承诺。未按照要求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聘用驾驶员或者进站承诺的,将撤销本经营许可。


姚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