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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姚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0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姚安县交通运输局 | 访问量:10026 | 发布时间: 2022/6/10 11:03:14
李永旺代表:

在姚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您提出了题为《关于实施前场镇石河村委会王小冲至庄科村委会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提升改造项目的建议》,会议主席团已将此列为第108号建议,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因楚姚高速公路建设,王小冲至庄科村委会道路受损严重,2021年,楚姚项目公司督促楚姚高速施工单位对王小冲至庄科村委会道路进行了修复,经县交通运输局组织技术人员检查,公路虽已完成路面修复,但波形护栏、标识标牌等安全生命防护设施未完善,尤其是进入庄科村委会改道后上坡道路纵坡超标,导致公路存在安全隐患,因此还建项目至今未验收。为解决存在问题,我局多次向州交通运输局、县高速公路建设协调指挥部汇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由县政协牵头对全县损毁公路建设修复情况开展对口协商,经实地查看后,于2022年5月17日在县政协召开损毁公路建设修复情况对口协商座谈会,针对前场镇石河村委会王小冲至庄科村委会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提升改造项目楚姚项目公司已表态由楚姚项目公司落实整改,在8月底完成验收后交前场镇人民政府管理。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加大协调力度,强化工程监管,督促楚姚项目公司完善庄科线、石河线安全生命防护设施,确保道路技术指标满足行车要求,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还希望今后对我们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协助姚安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




姚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