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同波代表:
在姚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您提出了题为《请求在蜻蛉河上恢复重建交通桥》的建议,会议主席团已将此列为第64号建议案,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我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踏勘,按照农村公路新建桥梁和危桥改造项目入库的原则,我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桥梁采集了电子地图数据和拍摄照片上报至省交通运输厅,经省交通运输厅组织专家审查,该桥梁不属于公路桥梁,且未达到项目入库标准,交通运输部暂时难以入库,我局将按照行业主管的原则,积极对接水务部门,争取资金实施该桥梁改造工程,满足灌溉及车辆通行的要求。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还希望今后对我们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协助姚安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
姚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