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经研究,现将《姚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姚安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代章)
2023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绿美中国的内在要求,为加快推进姚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及先进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先进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快“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秉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应治尽治、利用为先、建管并重,发动农户、梯次推进”的基本思路,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资源化利用为导向,积极探索符合姚安县实际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加快推进以整县推进为主路径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提升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能力,为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乡村,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战略进程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分区分类,梯次推进。根据村庄区位特点,生态环境敏感程度、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将重点湖泊和蜻蛉河、石者河、渔泡江流域、重点水功能控制断面区域、县、乡(镇)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千万工程”示范村庄、城乡结合部、人口集中、传统村落、具有人文、历史文化旅游等属性、重要交通沿线、环境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村庄作为优先治理区域,结合村庄经济发展情况,群众参与程度等分区分批梯次推进整治。坚持短期目标与长远打算相结合,先易后难、先点后面、梯次推进,开展以整县推进为主的治理思路,推动各乡镇开展整体推进全域治理,积极争取省级整县推进“以奖代补”试点资金支持,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积累经验,带动整体提升,全面推进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
2.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根据区域环境特征、村庄地理气候、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生产生活习惯,区域水环境敏感程度、国土空间规划、水资源循环利用等因素以自然村为基础单元,科学选择本地区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以自然村为基础,因村施策、以户为基,鼓励推广以资源化利用为主的治理模式。摸清村情村貌,能分责分、能散责散,能小集中责不搞大集中,不搞“一刀切”,充分听取治理区人民群众意见建议,以解决村庄污水问题为导向,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设施设备长期稳定服务人民为要求,建设符合人民需求的治污设施。
3.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以节地、节水、节能和资源化利用为重点,结合农田灌溉回用、生态保护修复、环境景观建设等,实现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和农业水资源良性循环,鼓励农村污水处理资源化利用模式推广。
4.政府主责、社会参与。落实县人民政府属地主体责任,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鼓励社会资本项目建设和运营管护。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尊重群众意愿,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动员和发挥社会各界力量作用,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建共治共管,避免政府大包大揽一切,集中人民群众智慧和力量推进共建共管共享。
5.注重效果,建管并重。以整县推进为主路径,开展全域治理,坚持建设、运营、维护一体推进,建管并举,统筹推进设施建设、维护机制体制建立和运行管护并行,探索农村污水治理资源化利用收费机制,创新管理方式和技术方法,提升运行管理水平,提升设施整体效能。探索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主导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农村污水治理和运行维护行业,支持以村庄为主的农民自用自运自管的运营模式,形成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管、运的良好格局。
二、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昝 荣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果学超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中晖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周银斌 县发改局局长
张家元 县财政局局长
周庭新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鲁爱昌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局长
杨文昌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董永红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 赋 县水务局局长
黄振宇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李文兵 栋川镇人民政府镇长
周福新 光禄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 猛 前场镇人民政府镇长
龚化金 官屯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建鑫 弥兴镇人民政府镇长
尹 俊 太平镇人民政府镇长
冯吉洁 适中乡人民政府乡长
高海桥 左门乡人民政府乡长
周学秀 大河口乡人民政府乡长
成员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办公室设在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局长鲁爱昌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关岗位职责人员自行替补,报专班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三、工作目标
(一)整体目标。按照省“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决策部署,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农村环境提升工作安排,到2025年底,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显著提升,行政村治理率达95%以上。自然村治理率达89%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后要实现“三不到”,即看不到污水横流,无污水直排环境水体,无粪污直排或化粪池溢流现象等;闻不到臭味,不在农村公共空间或房前屋后形成黑臭水体、臭水沟、臭水坑,排水沟渠内排水通畅,未积存大量生活污水和淤泥等;听不到村民怨言,治理成效为村民群众所认可。
(二)治理任务进度。2023年、2024年、2025年,全县新增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12个、7个、12个、行政村治理率分别达71%、80%、95%以上;全县新增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自然村135个、54个、73个、自然村治理率分别达60%、70%、89%以上(任务目标及时间进度详见附件2、)
四、工作任务
(一)整合力量,多元筹资,加大治理力度。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围绕中央、省、州重点投资导向,有的放矢地谋划、储备及申报项目,积极向省州县汇报争取项目、资金支持,整合各方力量投入农村污水治理。采取以县、乡镇各级投入一点、村集体投入一点、一事一议群众投工投劳、争取社会企业投入一点的方式,多种方式参与项目建设,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结合实际、因村施策精准选择治理模式、科学治理。以《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指南(试行)》(〔2023〕703)为指导,坚持“分散资源化利用治理为主,宜分散责分散,宜集中则集中”,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技术,注重采取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集中建设与分散治理、厕所革命与污水共治相结合的方式。
1.针对我县坝区人口集中、山区乡镇较为分散的居住情况,因地制宜,采取资源化利用配建化粪池、生物氧化塘、湿地、还田使用等多种有效方式,切实选择适合各乡镇实际、技术成熟可靠、投资小、能耗低、经济可行、后期运维管理有保障的污水治理模式,科学、高效的治理农村生活污水。针对坝区人口较集中管网覆盖率较高的乡镇,采取查缺补漏,纳管接污,打通接污管网最后“一寸”的方式,将户管连通分管(主管),并入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2.坝区对聚居度较高的村庄,鼓励就地建设集中型、联户型、单户型生态化污水治理设施,采用低能耗或无动力技术分散处理后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对坝区一般聚居区,推荐“农户小三格化粪池+集中大三格化粪池+人工湿地或多级厌氧”等单独或组合技术模式,处理后用于农灌及资源化利用。
3.对大麦地水库、改水河水库、洋派水库、红梅水库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备用水源地);前场空心树水库、适中瓦咪渣水源点、弥兴排沙河水库、官屯马游水库、大河口干香凹水库、左门啊基苴小河乡镇及以下水源地、蜻岭河、石者河、渔泡江等重要水功能控制断面周边和其他重要水域临水区域的水生态环境敏感区村庄,因地制宜科学合理选择治理模式,尽量不设置入河排污口。
4.对山区、半山区零星散户,结合农村“厕所革命”,鼓励以村民为主体,村民自建,多点收集、分散利用,充分利用农户房前屋后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
(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依托省级农村环境监管系统,及时正确录入治理数据。各乡镇依托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系统,按月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录入工作,实事求是将各乡镇开展的工作准确及时录入监管体系,保障各乡镇和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省州考核指标进度。(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建管并重完善长效运维管护机制。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全过程质量控制,严把设计、招标、施工、监理、验收等重要环节质量关口,研究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验收相关标准规范。明确庭院内外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维护责任主体,鼓励庭院内由农户自行建设维护治理设施,庭院外公共区域由政府组织建设维护治理设施,各地可根据需求由政府部门统一公开采购庭院内外建设材料、设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以村庄自主组织开展治理、政府开展技术指导和质量验收的建设模式探索。建立以职能部门、运维监督主管部门、第三方市场化专业机构、乡镇(街道)、村民委员会、村小组(村民)委托运营的专业运营模式,鼓励探索具备条件的行政村或共同参与的运维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自然村、村民代表或其他机构独立运营等多种运营模式探索。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考核办法》,完善设施运行管护机制,将设施运行和管护监督管理纳入村规民约,落实县、乡、村、组四级监管体系,完善设施运行管护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多元化运维资金投入机制,通过财政预算安排、村集体自筹、受益农户付费、资源化利用水收费等方式,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能稳定运行。
(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加强监管,保证效益发挥。各乡镇、县级部门对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加强监督管理,禁止设施闲置或建而不用。要确保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充分发挥降污减排功能,抑制农村黑臭水体的产生,改善各乡镇农村水环境。(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县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议事协调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统筹协调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县级有关单位河乡镇要根据工作职责主动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将治理工作同本部门业务工作统筹协调、规划、落实,积极支持配合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县人民政府是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主动谋划,及时成立相应议事协调机构及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切实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组织和实施;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依规合理简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立项、用地、环评、政府采购等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二)强化部门联动。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发改、财政、水务、住建等部门要加强联动衔接,统筹好美丽乡村、农村厕所革命、集镇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要大力推进“城乡污水一体推进”“厕污共治”,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施工运维,确保建一个成功一个、完成一片提升一片,统筹协调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工作。
(三)加强资金保障。要统筹用好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河湖流域治理等政策和资金,协调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各县市在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积极争取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资金、政府性基金、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支持,切实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资金保障,要深入推进整县推进为主治理思路,积极开展省级整县推进“以奖代补”试点,申报参加省级试点“竞争立项”,争取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持,切实推动全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
(四)强化典型示范。要深入学习“牟定经验”,推广复制牟定优秀做法和经验,指导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积极探索具有楚雄特色可推广可复制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践经验,让“牟定经验”在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中持续发挥示范作用,促进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源化利用再上新台阶、结出新成果。各县市要以乡镇、区域、村委会、自然村为单位,深入开展“学牟定经验、治生活污水、建美丽家园”主题活动,深入挖掘、整理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攻坚三年行动中的优秀做法和先进经验,形成一批先进经验和先进地区,在全县推广宣传,以先进促全县治理步伐。
(五)广泛动员群众参与。要充分发挥村党组织核心作用,加强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明确村民保护环境责任,增强群众的主体意识,变“要我治”为“我要治”。广泛调动村民污水治理积极性、主动性,积极参与到本地生活污水治理的谋划、建设、运维、管理全过程,在建设阶段可组织村民以工代赈投工投劳,具备条件的鼓励村民自建自运自管,后续运维阶段要探索逐步推广“谁受益、谁付费”,并依靠村民对污水治理管控治理情况进行监督,尽可能汇聚各方力量,提升治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