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然资源所,局机关各股、室、队、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姚安县委 姚安县人民政府印发<姚安县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姚发〔2021〕18号)《中共姚安县委办公室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姚办字〔2018〕45号)文件要求,为加强“八五”年度普法工作,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现将《姚安县自然资源局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认真执行。
《姚安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一、共性清单: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1.突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突出宣传宪法,持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3.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
(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
1.结合自然资源管理特点制定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明确普法工作的任务目标、重点对象和工作要求。
2.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和计划的实施,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自然资源管理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
3.积极参与全国普法办、省普法办、州普法办和县委普法办组织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普法活动。
4.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履行普法责任主体的职责。
(三)积极做好本系统普法工作
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落实法治建设一把手责任制。
2.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及旁听庭审活动。
3.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推进自然资源系统法治文化建设和县局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制度。
(四)做好面向社会公众的普法工作
1.在执法和管理服务过程中深入开展普法工作,整合法治宣传教育资源,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加强社会热点案件的法治解读和典型案例收集整理发布工作。
2.推动落实普法责任清单、重要普法节点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三单一书”制度体系,结合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的土地日、地球日、测绘日及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活动。
(五)做好本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信息管理工作
1.及时向县委普法办汇报本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每年第一季度前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普法办抄送普法工作计划,年底前报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2.与自然资源工作相关的年度重要普法节点和重大普法宣传活动以及活动结束后两周内向县委普法办报告工作情况。
3.积极参加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考核验收工作。
二、个性责任清单
(一)组织实施《姚安县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二)深入学习宣传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把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摆在突出位置,紧紧围绕自然资源等领域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宣传贯彻工作,使自然资源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精神和各项制度深入人心,为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落实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不断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法治宣传思路,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相关法律的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
(四)积极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领域。强化面向基层干部群众的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电影、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宣传教育影响力,提高人民群众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知晓率、认知率。
三、重点法律法规宣传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姚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