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人民政府欢迎您!
首页> 部门文件   > >  县自然资源局
姚安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建立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自然资源局 | 访问量:15500 | 发布时间: 2021/8/12 10:17:05

各国土资源所(分局),机关各股、室、队、中心:

为确保国土专网系统和不动产登记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规范信息系统数据操作,提高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建立姚安县自然资源局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姚安县自然资源局网络和信息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周银兵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贾燕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各国土资源所(分局),机关各股、室、队、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贾燕副局长担任,成员由普彩燕、张文组成。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二、建立姚安县自然资源局网络安全和信息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及网络保密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计算机及网络使用的保密管理,确保国网络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凡为本机关、本系统和上级党政领导机关提供信息和办公自动化服务的计算机及使用人员,都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二条 本单位保密管理工作由保密领导小组负责。

第三条 各股室加强病毒防范,不得使用未经杀毒的移动存储介质,不准打开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以免带进病毒。若发现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应及时删除。要经常检查计算机有无感染病毒,若发现计算机被病毒感染,应及时杀毒。

第四条 各股室、不动产登记中心要对自己使用的计算机保密工作负全责,每月必须使用杀毒软件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办公室。

第五条 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采取一台计算机对应一个移动存储介质,严禁移动存储介质交叉使用。

第六条 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设计、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保密要求,网络应当采取系统访问控制、数据保护和系统监控管理等安全保密技术措施。

第七条 设立涉密专用计算机,配置专用移动盘,用于涉密信息的处理。该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杜绝非涉密机处理涉密信息。

第八条 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设备,应按所处理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管理。

第九条 对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设备的维修,应保证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

第十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打印输出的涉密文件,应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用于存储、处理、传递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配置经保密工作部门批准使用的保密专用设备,以防窃密和泄密。       

第十二条 各计算机使用人员要严格遵守计算机操作规程,爱护计算机和网络设备。

(二)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所有接入三级联网、不动产业务专网的各国土资源所(分局),机关各股、室、队、中心的电脑及使用人员适用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利用专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

第三条 三级联网、不动产业务专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

第四条 三级联网、不动产业务专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县自然资源局按章依法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第五条 县自然资源局要明确分管领导、明确信息化管理机构和系统管理工作人员,各国土资源所(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指定工作人员负责本系统网络的安全和维护工作。必须明确责任,责任到人。

第六条 三级联网、不动产业务专网用户必须安装计算机网络安全相关软件、使用正版软件、设置开机密码。

第七条 三级联网、不动产业务专网必须与互联网物理隔离,两者必须分别组网、分别管理。

第八条 接入三级联网、不动产业务专网的计算机,不得安装使用电脑游戏。不得随意使用外来存储设备(主要包括U盘、移动硬盘、光盘等)和软件,确实需要的,必须经杀毒处理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再使用。

第九条 在三级联网、不动产业务专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破坏网络设备、非授权情况下连入数据中心服务器的活动。

第十条 接入三级联网、不动产业务专网的计算机要进行网卡物理地址、IP地址和使用者等信息的备案。

第十一条 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第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照相关规定,提交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1.利用三级联网、不动产业务专网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利用三级联网、不动产业务专网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利用三级联网、不动产业务专网捏造或者歪曲事实, 故意散布谣言, 扰乱社会秩序;

4.利用三级联网、不动产业务专网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利用三级联网、不动产业务专网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内容;

6.擅自使用三级联网、不动产业务专网的计算机接入互联网,把病毒、木马程序带入网络或造成网络中重要信息泄密、甚至网络被攻击的;

7.未经本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批准私自连接集线器、交换机及双头网络线等网络设备的;

8.未经本级信息综合管理机构批准,采用各种手段切断他人网络连接的;

9.通过扫描、侦听、破解口令、安置木马、远程接管、利用系统缺陷等手段获取他人信息的;

10.冒用他人名义从事网上活动的;

11.私自转借、转让VPDN用户帐号造成危害的;

12.使用信息炸弹或传播病毒,致使医保网络系统或连网计算机系统发生阻塞、溢出、处理机忙、资源异常消耗、死锁、瘫痪等运行异常的。

(三)数据安全制度

第一条 不动产登记中心数据库系统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实行双机运行,并通过专业的存储系统(磁盘阵列)确保数据安全。

第二条 加强备份数据管理,防止数据被非法拷贝或毁坏。

第三条 数据的备份、恢复、转出、转入的权限都应严格控制。严禁未经授权将数据备份出系统,转给无关的人员或单位;严禁未经授权进行数据恢复或转入操作。

第四条 因法定节假日放假或长时间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下,局机关及不动产登记中心应按照操作流程主动关闭服务器,待收假后按操作流程启动服务器,防止因长时间断电造成备用电源耗尽导致服务器数据丢失。

第五条 数据备份、恢复及备份介质保管由专人进行。

(五)应急方案及处置措施

第一条 如果发现计算机被病毒感染,立即将被感染的计算机从网络隔离开来,并迅速使用杀毒软件进行杀毒。

第二条 如果发现多台计算机被病毒感染,发生病毒感染的股室应立即向局机关报告,并同时将网络进行隔断,县自然资源局及时对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相关工作要求

各国土资源所(分局),机关各股、室、队、中心应高度重视网络信息安全建设工作,明确具体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开展工作,确保网络和信息安全,要提高对数据操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学习,严格操作规程,不断提高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管理质量。

姚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