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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姚安县人社局2021年度宣传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访问量:14568 | 发布时间: 2021/7/22 15:13:59
各股室(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宣传工作,切实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导向性和实效性,努力构建宣传工作大格局,经局领导班子2021年7月21日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姚安县人社局2021年度宣传信息工作考核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姚安县人社局2021年度宣传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大人社工作宣传力度,提高信息质量,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和考核机制,充分发挥信息服务人社、促进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按照“坚持标准、质量为本,分类考核、激励先进”的原则,对宣传信息工作实行年度目标任务计分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运用于季度考核,与季度绩效考核奖金挂钩。


第二章  考核对象及内容


第三条  考核对象:各股室(中心)全体干部职工。

第四条  实行量化考核,主要考核信息采用、信息效益等情况。


第三章  考核计分标准


第五条  信息采用计分制。

(一)采用加分

1.被国家、省人社部门报刊、期刊采用的单篇分别计50分、20分,综合采用的计30分、10分。

2.被州委、州政府简报(网站)和《楚雄日报》(不含晚刊)采用的单篇计20分,综合采用计5分。

3.被州人社局《彝州人事与社保》采用理论调研文章及其他文章单篇计30分,采用的信息单条计10分;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门户网站、《楚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采用的单条计10分。

4.被县委、 县政府简报和网站采用的每条计5分。

5.按时上报信息和理论文章分别加1分、5分。

6.同一篇信息被多个刊物、网站采用的,以最高得分计分,不累加计分。

(二)约稿

按时上报州县各部门约稿信息的单篇加10分,综合稿件加5分,被采用按照采用加分进行加分。

(三)扣分

1.不按时上报信息和理论文章(含约稿信息)的,信息每条扣10分,理论文章每篇扣50分。

2.完不成采用数的,信息每条扣20分。


第四章  信息员工作纪律


第六条  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做好信息的收集、编写、报送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信息工作任务。

第七条  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报送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客观,列举的事例和文稿中的数据应准确无误。

第八条  正确处理好宣传和保密之间的关系,涉密和不宜对外公开的工作事项不得进行信息宣传。

第九条  实行重大信息审批制度,重大信息的报送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能报送。


第五章  考核


第十条  考核对象:全体干部职工。

第十一条  考核方式:实行信息计分制,干部职工信息报送和被采用情况每月通报一次。

第十二条  考核内容:信息上报和采用数。

第十三条  考核任务:全局干部职工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1篇,每年上报理论文章不少于2篇(两人以上署名的按人数平均计算数量,如:两人署名,以每人0.5条计算)。

第十四条  信息员上报信息一律报送局办公室邮箱经审核后上报,不报送局办公室的信息不计入任务数和采用数。

第十五条  措施:

1.局办公室负责对信息上报、采用情况进行统计,每月在职工会上进行通报。干部职工的信息报送数、被采用数与季度考核挂钩。

2.考核得分在季度和年度绩效考核中进行折算,与季度绩效考核奖金和年终绩效考核奖金挂钩。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施行,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