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各用工企业:
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有关问题文件的通知》(楚人社发〔2018)19号)文件要求,现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8〕1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从2018年5月1日起,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按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请各用工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3日
附件:1、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文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