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姚安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脱贫退出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姚贫开办法〔2018〕11号)要求,为全面消除人社部门行业扶贫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姚安县技能培训及转移就业脱贫攻坚专项行动
1.对初、高中毕业后未能升学,有培训和就业愿望的贫困家庭学生实行100%的职业技能培训;
2.对有青壮劳动力的贫户均组织1人以上的生产技能就培训或转移就业培训;
3.努力帮助有转移就业或外出务工愿望的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或外出务工。
(二)姚安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脱贫攻坚专项行动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
2.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姚安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脱贫攻坚专项行动
符合参保条件的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二、具体任务
(一)开展技能培训及转移就业风险隐患排查
1.进一步核实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状况。一是要在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24931人中再次核实劳动力人数,其中要求核实常年外出务工、智障、精神病、重度残疾不能参加培训人员;二是要核实已参加过培训人员;三是要摸清没有参加过培训,但有培训愿望人员。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就业中心
责任人:娄志弘
2.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培训。对有培训愿望的贫困劳动力由县级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培训。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扶贫办、县发改局(原科技局)、县农业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妇联、团县委、县总工会、县就业中心
责任人:娄志弘
3.帮助有转移就业或外出务工愿望的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或外出务工。对有转移就业或外出务工愿望的贫困劳动力要100%推荐就业岗位,努力实现其就业。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教育局、县农业局、县发改局(原科技局)、县妇联、团县委、县总工会、卫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就业中心
责任人:娄志弘
4.进一步完善培训及转移就业人员信息台账。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就业中心
责任人:娄志弘
(二)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障风险隐患排查
1.核对参保人员信息。要针对全县2017年12月建档立卡贫困户24931人的参保情况再次进行核实,确保100%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
牵头单位:县医保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周筠
2.落实医疗保障政策措施。一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高血压II期-III期等28种疾病,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其中,重性精神病和终末期肾病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二是贫困人口在州内医保协议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比其他城乡居民提高5至20个百分点,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5%,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0%。对符合转诊转院规范,到县域外住院的单人单次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70%。牵头单位:县医保局
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卫计局
责任人:周筠
(三)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风险隐患排查
核实比对信息,确保符合参保条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保。针对全县2017年12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4931人,再次核实比对符合参保条件人员信息,确保符合参保条件贫困人口100%参保。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社保中心
责任人:黄鹤
三、压实责任,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负责此次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落实的医保局、社保中心和就业中心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亲自参与,精心组织,统筹协调好脱贫退出风险隐患排查消除工作,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列出问题整改清单,在3月10日前完成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在3月30日前完成风险隐患消除工作。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6日